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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老屋更新計畫
2010/05/13 04:54:41瀏覽343|回應0|推薦0
台北老屋更新 影響百萬人
2010-05-12
TMOK房市新聞
臺北市長郝龍斌4月24日宣布重大政策,「台北市中低樓層老舊建物」五年專案更新計畫,八月一日實施,三十年以上的四、五層樓建物達一定申請條件,最高有兩倍的法定容積。
  預估全市二十萬戶原地重建「一坪換一坪不縮水,還附一個停車位」,原住戶都不必花錢。
  約29萬戶逾百萬市民,半數住戶同意,皆可在未來5年內申請專案變更,「一坪換一坪」,甚至可以有車位。
  營建署表示依照現行「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即使都更案符合策略性再開發地區的標準,想要獲得2倍法定容積,也相當不容易,北市循都市計畫法爭取0.5倍的獎勵容積,仍需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個案審查,並非每案都能獲2倍法定容積。
   營建署官員表示想獲2倍法定容積,需滿足四條件才能獲得這額外的0.5倍獎勵容積,這四項條件如下:(1)更新單元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2)更新後集中留設公共開放空間達基地面積50%以上(3)整體規劃能提升附近環境品質(4)具綠建築標準。
  迄今能獲得2倍法定容積的都更案,少之又少。
   如果你家住在台北,家中屋齡超過30年,是否就可向市政府申請都市更新呢?申請要通過,要符合已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或「都市更新單元」。
  所謂「都市更新地區」是指由北市政府為配合重大政策、因應重大災害或因環境老舊等,主動劃定應更新範圍。
  截至98年底止,北市政府依都更條例劃定都更地區562處(市府劃定230處,申請自劃332處),事業概要核准365案,已核定實施90案。
  北市須符合以上相關等規定,檢送環評標準表送都更處審核後,再擬具都更計畫書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作業需4~6個月。
   舊公寓、大樓可符合申請的標準有14項指標,只要符合其中3項,即可提出都更申請:  1、更新單元非防火構造建物棟數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2、現有巷道彎曲狹小,寬度小於6公尺者,長度佔現有巷道總長度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
    3、土磚造、木造、磚造及石造建物、20年以上加強磚造及鋼鐵造或30年以上鋼筋混凝土及預鑄混凝土造,40年以上鋼骨混凝土建築,以上各種構造建物面積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
    4、建物基礎下陷、主要樑柱、牆壁及樓板等腐朽破損或變形棟數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有危險或有安全之虞者。
    5、建物地面層土地使用現況不符現行都市計畫分區使用樓地板面積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
    6、周邊距離捷運系統車站200公尺內。
    7、建物沒設置化糞池或沖洗式廁所排水、生活雜排水均未經處理而直接排放棟數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
    8、4層以上合法建物棟數達更新單元三分之一以上,半數以上沒設電梯及法定停車位數低於戶數者。
    9、建物耐震設計標準不符內政部78年5月5日修正規定,棟數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10、穿越更新單元內且未供公共通行計畫道路面積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
    11、現有建蔽率大於法定建蔽率且容積率低於法定容積率一半。
    12、平均每戶居住樓地板面積低於北市每戶居住樓地板面積平均水準二分之一以下者。
    13、附近有內政部、市政府指定歷史建物及街區、都市計畫劃定保存區。
    14、更新單元達907.5坪以上或完整街廓,且逾十分之三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
   【TMOK好來屋│編輯整理‧蔣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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