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疑惑。
2025/03/11 00:22:13瀏覽891|回應8|推薦43
我想知道大家的意見和看法
已經分手的男女朋友 執意要追回交往時期彼此餽贈的東西合理嗎?
比如房產 珠寶或金錢等.當時不就是心甘情願的嗎,要討回有意思?
(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ennyfang520&aid=181960390

 回應文章

vivi 之東張西望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5/09/04 16:28

我是主動歸還,一點也不留戀。

不然,住著對方送的房子,戴著對方送的貴金,

心中覺得重擔麻煩,了無滋味,

最重要的是一點也不想讓對方心中有絲毫不甘。

因為對方已完全出局,他送的東西也該一併離開。

但若對方大大的虧負了自己,那就不一定了,對吧?

段小青(jennyfang520) 於 2025-09-06 09:11 回覆:
ViVi
無論如何我都要同意妳的看法,因為妳說的沒錯。
曾有位朋友分手分得很不情願,男方堅持要回戀愛時所贈與的東西,更說可以同等金額歸還。這可真的連朋友都做不了了,結果怎樣了我沒再去問了。我則是還好,戀愛時對方送的東西若我認為太貴重我直接拒絕,因為誰都不知道,這關係會不會永遠對吧。
妳提出的虧付界線真的好模糊喔~我倒覺得這部分還蠻主觀的。粗俗的說法,在一起時各自付出也各自從中得到利益,很難用字面的虧付釐清。唉~畢竟相愛一場,除非有人只想玩玩。

對不起(笑…
我只是說出我的想法,無意推翻妳的想法喔~
謝謝妳點閱了我的文章,推薦和下了文章留-小青

李毓勝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5/03/26 10:09
如果我是女方︰

一定會全部退還,尤其是有價值的物件,如數點清不欠,以免後患。還未結婚就接受昂貴餽贈,本就應避免,這一點我特別告誡過女兒。

如果我是男方︰

如果對方退還餽贈,以後我們再復交也許仍有可能。如果對方收著不動,我不會去要求收回,但肯定不會有以後了。
段小青(jennyfang520) 於 2025-03-28 00:00 回覆:
郁勝,您好~
了解您的想法和建議
但彼此之間戀愛時曾奉送的小東西就不需要了,對吧?
看了大家的意見和建議總括應為 大的肯定要還免日後麻煩
小物件大家都還蠻大氣的 算了不計較:)
-小青

sallychen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的看法
2025/03/15 11:14


小青:

如果是我,一律歸還,無論多麼貴重!

其實,我從不曾有過這經驗。

因為我不會收受任何人的貴重物品(丈夫也一樣)。

男女交往,情感付出,如果以物質作為交易或報償,

就有可能出現這樣的尷尬局面。

交往期間的餽贈或付出,最好不要太貴重!

至於妳說的付出(包括情愛),我覺得那是相對的平等

與情感價值,不是女方付出,就需要餽贈。

有些觀念,需適時調整。要或不要,主導權在妳不在對方。

該放棄時,斬釘截鐵,妳才會活得更昂揚、輕鬆!

段小青(jennyfang520) 於 2025-03-17 01:37 回覆:
親愛的Sally-Chen妳好~

妳說得對
但是沒人能像妳這樣 做到拒絕小物或是更大的驚奇不心動,很難
說交易與報償有點嚴重 畢竟當下是自己喜歡的對方送禮物是很稀鬆平常......
但我還蠻贊同妳的看法的,謝謝妳的意見-小青

米若絲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25/03/12 10:47
兩個問號,兩個問題 :
1.合理,不合法。
2.討回當然很有意思,當時心甘情願,現在氣憤後悔。
不過,男女關係涉及感情,很複雜,絕非表象所能知,所以沒有標準答案。
段小青(jennyfang520) 於 2025-03-14 00:22 回覆:
米若絲,你好~
當初豪氣送就不要在分手後變小孬孬,開口要回
想當出彼此都有付出 怎料情已逝連根都要拔起!
太不可思異-小青

MLIN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社會新聞有無數例子
2025/03/12 05:50

原則上  無須返還   除非是附條件的贈與

實務上  最好都還   避免成為社會新聞主角

再想想  雙方當時收受的理由為何

大題目  不能單純的 Yes or No

段小青(jennyfang520) 於 2025-03-14 00:18 回覆:
MLIN 你好~
收也痛不收也痛ㄋㄟ
可是交往期間免不了都會送對方禮物
雖然送房子車子的人較少數,但送都送了哪好意思去要咧!
我腦子還是轉不過來-小青

小小茉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5/03/11 16:54

這個問題在現今社會層出不窮

還與不還都有人持不同的見解

朋友交往最好不要涉及金錢 生日特別的節日互送禮物 也不要太貴重 

像房子珠寶 價錢就比較高 要付出之前 可能就要想好日後若分手可能帶來的困擾

分手的時候 小東西我不會歸還 但是貴重的物品 一定會還回去

一方面是情逝 留著沒有意義 另一方面算清楚也比較不會為自己帶來麻煩

段小青(jennyfang520) 於 2025-03-13 23:59 回覆:
親愛的小小茉莉,妳好~
其實男女交往時
沒有人會計算到分手還要追討餽贈這一%啦(我就是這樣的人
我真心說:真的要算算不完 問題是 得要看當下人家是否還得起呀~~~
-小青

紅袂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5/03/11 09:07
我相信這個議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見,肇因個人外在現實因素需求與看法。


就現實,您所拋出的議題涉及的都是大筆數目(房產、珠寶、金錢),而非一般小金額之物,一旦雙方分手後,的確會造成雙方利益上的損失與爭執。


就法律上,則無依據,亦不能主張返還之物。 除非當初雙方有「附條件式贈與」,但若是以雙方交往為條件,則有違反公序良俗的問題;又若受贈者以非法方式取得贈與者之財物,即所謂侵占或竊盜,標的都是他人之財產。


分享我個人實例,與前男友分手時,我主動退還所有他所贈之物,當然都是萬元左右之3C產品,然而對方卻沒有退回我所贈與之物,都是萬元以上之物(另外還共同設一基金帳戶內的錢)。我退回,是因為情已不再,這些物件已無意義,而對方不退回,則是他的選擇。我算是較有骨氣的個性,寧可不要也要求一生清白。
段小青(jennyfang520) 於 2025-03-13 23:50 回覆:
紅袂,妳好~
小東西的話真的沒有誰會在意 如妳為省麻煩
分手了歸還之前男友所送 這是一種不被僗舌有骨氣的做法
但有些人是從開始交往時就開始計 一筆一筆鉅細靡遺
齁~~~小青翻白眼

【無★言】雲遊到世界的另一端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5/03/11 08:03

有些人或覺得:沒什麼,我也會如此。

我的話,反應則是:幸好分了。

段小青(jennyfang520) 於 2025-03-13 23:43 回覆:
無言,你好~

相愛的時候 大家都有付出,無論是精神物資或別的
我比較無法接受的:為什麼分手了 還要歸還對方所餽贈的禮物
比較我的話,也要對方如法炮製嗎?
疑惑中-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