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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00:52:05瀏覽2414|回應20|推薦15 | |
如果是合乎邏輯的方式任何說法.我都可以接受. 但許多綠色朋友常常跳過推論直接下結論.. 諸如...中國=侵台, 毒奶=獨台, 來訪=巡視, 談判=賣台,中國人=中國豬,中國狗,紅豬..台奸..... 引申成為中國做任何事都是要打台灣 對不起我無法接受直接下結論的說法..任何事都要經過思考的過程.不能直接輕易去下判斷.. 即如王定宇=暴力 也要個推論.. 1.)因為他先在電台糾眾鬧事 所以我下定論..王定宇是個暴力者.. 有任何人要下價值判斷.請拿出一套合理可供檢視的標準..如果自己都拿不出來時請不要任意去毀謗別人..民進黨一直無法被人所接受的部份.也就是喜歡以任何一件事直接劃上等號..做一個看似有理實則無据的推論..這是很野蠻的方式.. 二岸擱置爭議和跟統不統或者獨不獨並不定然會有直接關係..請不要再任意曲解.. 西藏:本就是不同於漢民族.但數千年來和中華民族一直有所關連.. 唐朝時:為吐蕃大國時與唐朝交戰及構和 1951年5月23日,代表在没有向西藏政府滙報(原因不詳)的情况下,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一共十七條。西藏放棄獨立 條約內容.在尊重西藏的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前提下讓解放軍進駐西藏,保衛西南邊境。1951年5月27日(民國六十二年),由北京電台向外播送。至此,達賴喇嘛和西藏政府才第一次了解到這一情况。但達賴喇嘛當時對條約表示贊同。 ~以上條約內容引自維基百科 這就是所謂的和平協議.但卻是同意中共解放西藏的的協議..請了解條約名稱和內容後再討論將來中華民國有可能和大陸簽的和平協議是何協議..(我用的有是有可能並不是確定句) 所以立場角度不同的東西..不要拿來亂比.. 再者..既簽定合平條約..達賴喇嘛14世放棄藏獨與中共簽訂和平條約,成為西藏自治區.. 請注意是自治區..而不是國家..以香港模式.仍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合國..既然答應和平卻三不五時打遊擊戰..中國或許出兵不論手法.但至少仍是師出有名.. 到底在怕什麼.怕不能喊台獨?怕喊了人家要打來? 或者挑撥再無可挑撥離間..??!! 請不要直接劃等號.西藏和平協議並不等於台海和平協議 而目前談的只是包機及貨物直航問題.食物安全問題..我巳說過這是扁政府也一直在做的事.範圍並無擴大.不要為反對而反對..無理無据..要扣人帽子也要拿出事實論据.. 重申一次..國家的定義:人民領土主權.缺一不可.西藏目前沒有主權... 西藏關係和台灣關係也不儘相同..西藏巳有千年以上歷史.原本就是不同民族..台灣卻是近二三百年才由大陸閩南地區部份人士遷移來台.所以所謂的台灣人並沒有人是實質的原著民..但是主權是屬於中華民國的卻無庸置疑.. 這個地區是以憲法為主軸的地區.例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二岸人民關係條例. 如果据理解說..仍硬要把鳳梨講成蘋果..至少也請負舉証責任..有任何事..我們改變國名國號換國旗?.還是有任何一項條約.說台灣是自治區?.或者切割那一縣市為大陸的?. 任何言論請拿出立証..否則不要拿似是而非的論調混亂社會... - 另外..不用為王定宇置任何一詞..違法事由沒有公平請求權..不能說誰誰誰也沒那麼快起訴.犯罪証据非常明確..無理可說..而是要要求司法..其餘案件也是快速辦理... 九天起訴不算什麼.邱毅也是七天起訴..而且是同一個檢察官..事實上他當初還高升了.至於這個檢察官是否為求官.不在我討論之列..只要他辦的是合法辦理就巳足夠.. 我巳說過我沒興趣和不相干人等說一堆..別人高興有啥想法都隨便.. 更不可能以沒登入的帳號..去和任何人說什麼.. 如果對於本人論理方式仍能錯認..那也沒啥好再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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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