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寫文章只該順其自然,不要在一字一語的小節上太多留意。只要看整體有沒有錯,即使有著小毛病也沒關係。如果留意了那些小節,醫治了那些小毛病,那就像個規矩人似的,四平八穩,無可非議,然而也就只是個規矩人,缺乏活力,少有生氣。文章的活力和生氣全依賴信筆揮灑,沒有拘忌,才能表現出來。下筆多所拘忌,就把這些東西趕得一乾二淨了。
這個話當然有道理,可是不能一概而論。至少學習寫作的人不該把這個話作為根據,因而縱容自己,下筆馬馬虎虎。
寫文章就是說話,也就是表達心思。思想,語言,文字,三樣其實是一樣的。若說寫文章不妨馬虎,那就等於說心思不妨馬虎。心思怎麽可以馬虎?養成了習慣,隨時隨地都馬虎地想,非但自己吃虧,甚至影響到社會,把種種事情弄糟。向來看重「修辭立其誠」,目的不在乎寫成什麽好文章,卻在乎絕不馬虎地想。想得認真,是一層。運用相當的語言文字,把那想得認真的心思表達出來,又是一層。兩層功夫合起來,就叫做「修辭立其誠」。
學習寫作的人應該記住,學習寫作不僅僅是在空白的稿紙上塗上一些字句,重要的還在乎學習思想。那些把小節、小毛病看得無關緊要的人,大概寫文章已經有了把握,也就是說,心思已經有了訓練,偶爾疏忽一點,也不至於出什麽大錯。學習寫作的人可不能與他們相比。正在學習思想,怎麽能稍有疏忽?把那思想表達出來,正靠著一個字都不亂用,一句話都不亂說,怎麽能不留意一字一語的小節?一字一語的錯誤就表示你的思想沒有想好,或者雖然想好了,可是偷懶,沒有找著那相當的語言文字:這樣說來,其實也不能稱為「小節」。說毛病也一樣,毛病就是毛病,語言文字上的毛病就是思想上的毛病,無所謂「小毛病」。
修改文章不是什麽雕蟲小技,其實就是修改思想,要它想得更正確,更完美。想對了,寫對了,才可以一字不改。光是個一字不改,那不值得誇耀。翻開手頭一本雜誌,看見這樣的話:「上海的住旅館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廉價的房間更難找到,高貴的比較容易,我們不敢問津的。」什麽叫做「上海的住旅館」?就字面看,表明住旅館這件事屬於上海。可是上海是一處地方,決不會有住旅館的事,住旅館的原來是人。從此可見這個話不是想錯就是寫錯。如果這樣想「在上海,住旅館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那就想對了。把想對的照樣寫下來:「在上海,住旅館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那就寫對了。不要說加上個「在」字去掉個「的」字沒有多大關係,只憑一個字的增減,就把錯的改成對的了。推廣開來,幾句幾行甚至整篇的修改也無非要把錯的改成對的,或者把差一些的改得更正確,更完美。這樣的修改,除了不相信「修辭立其誠」的人,誰還肯放過?
思想不能空無依靠,思想依靠語言。思想是腦子裡在說話——說那不出聲的話,如果說出來,就是語言,如果寫出來,就是文字。朦朧的思想是零零碎碎不成片段的語言,清明的思想是有條有理組織完密的語言。常有人說,心中有個很好的思想,只是說不出來,寫不出來。又有人說,起初覺得那思想很好,待說了出來,寫了出來,卻變了樣,完全不是那回事了。其實他們所謂很好的思想還只是朦朧的思想,就語言方面說,還只是零零碎碎不成片段的語言,怎麽說得出來,寫得出來?勉強說了寫了,又怎麽能使自己滿意?那些說出來寫出來有條有理組織完密的文章,原來在腦子裡已經是有條有理組織完密的語言──也就是清明的思想了。說他說得好寫得好,不如說他想得好尤其貼切。
因為思想依賴語言,一個人的語言習慣不能不求其好。壞的語言習慣會牽累了思想,同時牽累了說出來的語言,寫出來的文字。舉個最淺顯的例子。有些人把「的時候」用在一切提到的場合,如談到物價,就說「物價的時候,目前恐怕難以平抑」,談到馬歇爾,就說「馬歇爾的時候,他未必真的能成功吧」。試問這是什麽思想,什麽語言,什麽文字?那毛病就在於沾染了壞的語言習慣,濫用了「的時候」三字。語言習慣好,思想就有了好的依靠,好到極點,寫出來的文字就可以一字不改。我們普通人難免有些壞的語言習慣,只是不自覺察,在文章中帶了出來。修改的時候多加檢查,如有發現就可以改掉。這又是主張修改的一個理由。
摘錄自如果出版《給中學生的十二堂作文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