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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退休金新制的兩點疑異】
2018/06/16 10:27:41瀏覽344|回應0|推薦2
【再談退休金新制的兩點疑異】
這些天退休的公教人員,陸續的收到新訂的退休金審訂書,我有兩點不明白。
(一)退休金優存是改成9%嗎?
退休金優存18%,政府説是減為9%,分兩年歸零。可是我身邊的朋友、同事,有人甚至18%只核定了每月領取50元,更甚者有許多人直接歸零。為什麼?以下是我個人理解,若有錯誤請指正: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是採本俸兩倍,以服務35年的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
*原來以退休薪點 x 2  x 服務年資(例如服務了35年退休,所得替代率即75.0%)。這是個人的天花板價
*退撫舊制金額+退撫新制金額。這是個人的樓地板價
*如果新舊制的所得高於樓板價,二者相差的額度則可以領9%,二年後歸零。
*要是個人的所得替代率超過了天花板價,18%就直接歸零。
我們的政府讓社會大眾以為7月1日以後,退休公教人員仍然領有9%。實則很多人直接歸零!
(二)退休所得替代率分10年遞減
新制退休所得替代率分10年,每年再減少1.5%,逐年的遞減。10年後大約只領現在的五、六成。
而逐年遞減表示您的服務年資也逐年遞減,也就是說服務的實際年資,被國家認定的年資硬性的被減少了10年。例如您已經服務35年後退休,本來國家認同35年。
但目前的新制,以後每年必須減少服務年資1年,每人服務年資要減少10年,而失去的那10年,您是做白工,或是做「功德」?請問這樣合理嗎?
再請問上自總統、副總統以至各政府官員、民意代表,這個制度是否一體適用?如此完全抹煞了公教的付出與貢獻,可以嗎?應該是這樣嗎?是否傷害了退休公教人員應有權益?政府是如此信用破產,斯文掃地!
我們贊成合理的改革,但請不要以混淆視聽的數據,來欺騙社會大眾,政府不思照顧老弱的公教人員,安心的度過晚年,何需如此的踐踏公教人員尊嚴!
*圖 青山依舊在 幾度夕陽紅 台灣中央山脈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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