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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
2008/12/13 18:50:23瀏覽528|回應0|推薦6

法界人士總喜歡用什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之類的陳腔濫調來呼嚨老百姓,以我自身的經驗(詳見:「希望這樣的事也能發生在我身上」一文),對於這樣的說法,我一向半信半疑,但經過陳水扁這一案,我連對司法僅有的一點尊敬,也都蕩然無存了!

特偵組12月12日以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水扁,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翌日凌晨當庭釋放陳水扁。理由是:陳水扁身為卸任元首身分,沒有逃亡之虞,且引用大法官會議三九二號解釋的理由,認為羈押是干預人身自由最大的強制處分,宜慎重從事。

此舉一出,原本大喊司法不公的辯護律師們,立刻改口稱頌司法英明;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桴鼓相應,打蛇隨棍上,點名要求同時釋放邱義仁及葉盛茂。

如果這樣的邏輯說得通;如果民進黨真的自始至終念茲在茲在司法人權;如果人權真的是普世價值,而不是只有政治人物的人權才是;那麼,所有看守所裡羈押的人犯,也該一體適用,是否應該都放出來,何以獨厚陳水扁、邱義仁及葉盛茂?

民進黨執政八年,所有曾被羈押在看守所裡的被嫌疑人,是否都該申請國家賠償?民進黨口中普世價值的人權,難道只有民進黨的政治人物才有資格擁有?

否則,曾任八年總統的陳水扁,曾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以前為何如此麻木不仁!為何不在執政當時,就戮力改革不合人權的羈押制度?

這八年,到底都在忙些什麼?有時間上下其手,弄權積產,卻沒有時間關注這些問題?難道,真的應了那句俗話:別人的小孩死不完?政治人物的皮肉才會痛,普羅大眾的皮肉都是橡皮做的?

當年,「搞軌案」李泰安的律師踽踽獨行,孤軍奮戰;如今振振有詞,司法人權不離口的檯面上人物,又有那位曾經出面大聲疾呼:「無罪推定原則」,「媒體未審先判」,「保護司法人權」?

這是何等可怕的雙重標準?

對待政治人物,與庶民百姓,兩套截然不同的標準!

而且,從有司法體制以來,又有哪些羈押中的被嫌疑人,可以不斷藉由律師放話,公布詩詞、情書、政治宣言?

又,為何蘇治芬,陳明文,陳水扁等人,絕食後,就陸陸續續被放出?一般看守所內的被嫌疑人如果同樣絕食,有可能比照辦理嗎?為什麼司法遇到政治人物,就不自覺矮了半截?

又,為何此次出庭的陳水扁,頭髮明顯變長,可見髮禁於他何有哉!邱義仁卻要剃成平頭?

如果說要尊敬禮遇卸任元首,那以後就不要再說什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種國王新衣,自欺欺人的謊言!難道政治人物平日的特權還會少過一般老百姓嗎?

對於這樣的結果,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不會對此提出抗告。
可是,當記者詢問陳雲南,陳水扁獲釋,對於後續特偵組偵辦動作有沒有影響?陳雲南卻說,目前還看不出來,但是即使有影響也沒有辦法。

這又是怎麼樣的邏輯?

如果當真怕陳水扁等人串供,當真怕對後續偵辦動作有所影響,當然就應該抗告到底,設法獵虎歸籠!怎麼會說有影響也沒有辦法?就算力有未逮,好歹也做做樣子,盡人事聽天命,怎麼會自我設限,連假動作都免了?特偵組到底打的什麼算盤,或是受到怎樣的政治壓力?

而且,特偵組雖然起訴,卻又鄉愿的不敢具體求刑,只是含糊其詞的什麼「最嚴厲之制裁」,想把球丟給法院,法院也不是省油的燈,當然一個球又踢回來了!

一連串匪夷所思的荒腔走板,讓人想尊敬司法都難!

陳水扁得以無保當庭開釋,說得好聽一點是法官「君子可欺之以方」,說難聽一點則是「縱虎歸山」。

當下已可預見後患無窮:

其一,陳水扁在被起訴前,即已動作頻仍,以政治迫害為主軸,當時即已收若干效果,只是遭羈押,無法竟其功;如今鐵證如山,重刑當前,又怎可能改弦易轍?法官之訴求,豈非緣木求魚?

其二,未起訴前,扁珍或許尚有棄車保帥,以保全獨子陳致中全身而退之念,所以,父子有志一同,所有責任都推給風中殘燭的吳淑珍,她也概然一肩擔起。如今,一家四口全遭起訴,無一倖免,所謂困獸猶鬥;之前因受困一隅,難展身手,如今縱虎歸山,焉有不全力一搏之理?只怕手段只有更激烈、更狠毒。藍綠對立,社會激盪在所難免,全民勢必為此付出慘痛代價。

其三,離開看守所後,一切維安禮遇保護又恢復原狀,以待罪之身,前呼後擁,好不神氣,徒然耗費國家資源。黑狗偷吃,白狗受罰,令無辜人民情何以堪?

其四,後續尚有二次金改弊案待查,紅頂商人一向善於察言觀色,如今縱虎歸山,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老虎雖病猶有餘威,企業主或畏懼報復,或心存僥倖,後續還肯作証者恐怕鳳毛麟角。寒蟬效應一起,特偵組恐怕得另起爐灶!

其五,陳水扁因八年執政,大權一把抓,且有國安情治首長甘為爪牙,通風報信,濫用公器,握有不少政治人物把柄,如今困獸猶鬥,極可能以此孤注一擲。而且,民進黨上下,哪一個人沒有拿過他的錢?(陳幸妤語),以此要挾裹脅,只有被迫沆瀣一氣。這已可由民進黨內不顧一切挺扁作為,看出一斑。

其六,陳水扁一回到家,被起訴的一家四口,當然不可能團團圍坐打四人麻將,只怕相互切磋琢磨,模擬演練將來庭訊時的應對進退猶恐不及。而且,如還有未湮滅又尚未被檢調發現的證據,當初倉促遭到羈押,人在看守所內又不便由律師轉達,以免遭到錄音錄影,現在終於可以大大方方,親力親為,不須假手他人了!

其七,以陳水扁善變之個性,當他消遙在外,頻頻下鄉演講取暖,繼續攻擊司法不公,聚眾抗議,操作政治迫害議題,法院能奈他何?當真派法警去押他?先想辦法怎麼突破層層國安人員的護衛圈,以及團團圍住的深綠群眾再說吧!


前副總統呂秀蓮表示,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當庭釋放,合乎法治、人權。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陳水扁獲當庭釋放,是司法機關尊重人權的結果。

雲林縣長蘇治芬表示「不錯」,她認為,時代在進步,台灣司法人權已落伍。

高雄市陳菊說,扁案偵辦以來總算看到了司法的人權,也因此對司法人權還有些許的信心。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黨團感到欣慰,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能在訴訟中確保司法人權,認為扁案其它在押被告也應釋放。

扁律師鄭勝助則認為,「今天陳前總統解除羈押的結果,證明法院越來越接近讓百姓信任的距離,台灣的司法里程往前更進一步。」

殊不知,民進黨口中的台灣司法里程往前更進一步,卻是普羅大眾心中司法的倒退一大步!

當法律之前,人人不能平等;當王子犯法,不能與庶民同罪。這樣的司法也只是權貴或者政治人物的遮羞布罷了!

陳水扁以「政治迫害」為經,民進黨以「司法人權」為緯;兩者桴鼓相應,裡應外合。

可以想見,台灣多事之秋才剛開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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