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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3 21:36:55瀏覽717|回應4|推薦16 | |
噹噹放學了,如往常從容的收拾書包,和約好一起走的同學邊走邊笑,手裡拿著因為擔任副班長得每天繳交至學務處的點名表,時間我掌握的剛剛好。乍然我瞥見校門口的六十號已到,「啊!今天車怎麼這麼早!」我麻煩了旁邊的同學幫忙繳交點名表,小跑步的希望能坐上六十號,當我以為車上的司機會因為看到我如此賣力的跑而多等我幾秒,剩下三五步距離時我停下變快走「轟!轟!」無情的公車門關上,引擎大聲的好像在嘲笑我,送我回家的車走了……。 我拿起手機看了時間,平常都五點十五分到校門口的六十號今天是吃錯了藥嘛?手機上顯示:「五點十分」我驚訝的大叫:「不!平日坐車回家的我通常都五點半到家,如果我要去等下一班六十號,回家時間勢必更晚了!我得用走的!」 抱著如此強烈的決心決定用走的回家,雖然不是第一次了,但是這次我必須在五點半左右回到家。但根據前幾次的經驗,這樣的距離至少得走半個小時左右。已經十分了,再加三十分不就超過我要的時間了嘛?我不管背後有認識的同學,開始大步大步的走,以矯健的身手穿越摩托車陣,快速的在頭腦裡衛星導航尋找最近的捷徑。終於走出了學校長長的巷子「很好!五點十七分」不放過任何一秒,即使肚子餓得要命也不被路旁的麵包店所動,或許是老天眷顧我,一路上讓我碰到的紅燈一個都沒有。 「五點二十五分」我看到了以前的學校(距離我家十分鐘路程的畢業國中)心中的大石頭還沒放下,心裡猛想著:快要五點半了阿!因為是平埔族腳底板像踩在天堂路,痛極了!但是我就是要在五點半回到家!腎上腺素這時發揮了作用,汗流再多,腳底再痛,都不在乎了! 走到了家裡外的巷子,當時已經是五點二十九分了,只要再經過十六棟民宅和一隻狗就能到家。剩幾步路時,我們家的那扇門散發出金色光芒,我彷彿置身於天堂般,這半個小時的路一點也不辛苦。我在門外大喊叫弟弟快點開門,進門我看了時間,五點四十分「safe!」 我的卡通才剛播十分鐘而已,還有二十分鐘可以看,真開心。 *** 隔天,班上同學看見前一天賣命快走的我,問:「你昨天幹嘛走那麼快阿?」我很驕傲的回答:「學校的車走了,害我只能用走的回家!我四十分就到了喔!所以我有看完二十分鐘的里包恩。」 不錯,這麼拚命的希望趕在五點三十分回到家的原因就是為了「家庭教師里包恩」阿! 當我看到六十號公車走了之後,第一個念頭就是「慘了!我會不會看不到今天的里包恩」自從三立都會台播出家庭教師里包恩之後,每天放學回家必做的事情就是看卡通。這股對家庭教師里包恩的熱衷也感染了身邊幾位同學,到學校能一起討論劇情的感覺真棒,也顧不得自己是高中生了。 這一兩天,我不再從容的收拾書包,和一起走的同學雖仍有說有笑,但是步伐我加速了許多,因為我不想再錯過五點半看家庭教師里包恩了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按圖進入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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