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我主要的畫作內容幾乎不脫生與死、情與欲或者是對生命處境與情狀的描繪。為了關注內容的含蘊與意義,就得抑低美與醜的區分。也不是刻意作出的效果。都是不經意處理出來的。
長久以來,我是如許地鬱燥不安,急於找出出路,另一方面卻又畏懼真相究竟為何?茫然漂泊於無所適從之中,然而從實而言,我從未在意真相,憂鬱的緣由從來不是內在的恐慌,對於外面的調適更可能是問題的徵結,一而再地在比較認同。心底內恐早知自己毫不出色。然而這層認知絕不能讓其浮上意識層面。
作為以藝術為生命的職志而言,我是出奇的坦白赤誠。然而這些特性並未使我與眾不同,反而在學習與構築意像上格外的拙劣,不曉得截長補短。另外由於本身個性與認知方面的欠缺,使得自己走盡冤枉路,踟躕大半身的光陰。
這幅畫的技巧是師法奧古斯塔。鐘(Augustus John )的重塗顏枓、線條不修飾的方式來處理的。內容就是對情欲與生命處境的反省,兩性交互依靠生存的過程是有如自殘。圖片所顯示的情緒的激烈與驚心動魄,絕對是主觀而且飆颺的感受到的過程,相信也是普遍的情感迸發時的強烈反響。
情與欲,生與死糾纏著的人生是痛苦及喜樂底淵藪,是無從忍耐的折難過程也是生命悸動歡趣之源泉。生命來臨的喜悅即帶來死亡底悽慘。愛戀時狂烈的歡愉要面對情感消失的冷漠怨懟。死生乃一体之兩面,愛恨亦互為相生,愛得愈熱烈憎恨就愈易滋長。
生命的現象原本就是矛盾而渾沌不明。從來不是以黑白、正反或對錯的清楚明白的方式呈現出來。戀愛的對象永遠只是比較後的便宜取捨,是以自己的條件來衡量對手的條件,雙方滿意後才成交的交易。沒有完美的人,當然更不會有完美的對象。所以經由遷就抉擇的一對男女生活在一起,根本就是相互適應容忍的問題。磨擦乃必然,怨恨自然容易滋生。
結婚是人類行之久遠的生命延續之社會規範。雖然目的或手段本身是混淆的。這個造成人類社會倫常制度。一切規範的源起。確是呼應大自然生生不息最自然的產品。本身還是可質疑。雖然它規範創造了人類延續的環境與範疇。本身並不是不可逸之而去,是人自願遷就宿命在此小圈圈內來定義自己的生命與存在。
有時必須自問,人類的演進,文明的進步,一代又一代下來人是否找到更多的幸福,生活得更有意義。否則如此持續地重覆一遍又一遍地活下來走回頭路,跟旁的生物一樣出生、飲食、交媾、生殖然後死亡有何不同。
在維持並延續生命的過程,終極目標難道只是物種的延續。對人類自身千百年下來這種過程是有其必要嗎?如果一代又一代的蝶蛹破繭而去只是為了繁衍?那麼終止這種延續在價值判斷上能說是負面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