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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6/17 17:09:30瀏覽408|回應0|推薦3 | |
最近很紅的新聞,是翹腳姊。捷運上的女主角不但不肯讓座,還對著長者罵粗話。旁觀的民眾把影片貼上網,引起輿論的一片撻伐,網路上很多網友甚至說「真是太過分了!看了很想賞她兩巴掌!」之類的話。最後這位女主角發出道歉聲明。故事到此告一段落。或許有很多的師長拿這個案例做為教材,教育學生孩子們要有禮貌,進而對社會的和諧產生一些正面的教育意義,很好。 但是同一件事情當然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思考面向。在我看來,我關心的不是女主角的無禮所代表的道德淪喪,我關心的是:一般輿論在這個事件中,所採取的「撻伐」態度。 事情有很多種演變的可能。假設,純粹假設:如果女主角本身有著由外表不易察覺的生理或心理疾患,因此自認為有權利享用博愛座,而當他人用嚴厲的態度指責其並未讓座的時候,不願承認自身疾患卻又承受著嚴厲指責的她只能用一種看來不理性、無禮的態度來面對指責。 透過影片,社會大眾看到的是她無理且無禮的態度,於是輿論撻伐,於是人肉搜索。假設,純粹假設:有著心理疾病的女主角,一方面不願公開病情以獲得輿論諒解,一方面又無法承受被人肉搜索、輿論撻伐的精神壓力,最後選擇了輕生。試問:這樣的結果,應該由誰負責? 我完全同意有禮貌、讓座給老弱婦孺是應當的行為。但是當我們看到不合理的行為時,能不能先不要急著批評責備。在道德上,老先生有權力「嚴厲指責」,但是老先生能不能「婉轉勸說」?女主角不讓座,旁邊的人能否主動讓座,並且勸老先生消消火? 從這個事件中,我看到了社會輿論對於正義的需求。大家在網路上都化身為正義魔人,對於不公不義的事情極盡撻伐之能事(而弔詭的是現場的人卻又完全置身事外、袖手旁觀!)。但是,能不能社會多一點點包容~~這樣的包容並不是對於他人無理行為的縱容,而是自身同理心態的展現。「道德」這種高標準的要求,是用來提升自我的,「法律」這種最低限度的要求,才是用來規範他人的。當我們每天拿著道德的標準衡量他人、指責他人的時候,其實,在道德層面上,我們自己可能首先就違背了「同理心」這個道德教條。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能不能我們不要急著動用媒體私刑,批判撻伐且人肉搜索?能不能多一點的包容,多一點的同理,而且,要求的對象,是自己。 我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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