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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作為一種娛樂性藥物
2007/10/13 23:48:02瀏覽579|回應0|推薦1

MDMA 主要的效用包括了:感覺自在、幸福感(euphoria), 變得比較有同理心, 感覺到, 及提高自身感官靈敏度。最初在舞廳及次文化團體廣泛使用快樂丸可能就是因為它有增強社交互動及音樂體驗的效果。 在英文中,服用快樂丸的行為往往被稱為rolling, popping, dropping, flipping,或是 dosing,在中文裡則常用或是穿(因為取e的諧音,而稱快樂丸為衣服,故動詞為穿,量詞為件,例如:我先穿半件,等一下再補半件)。

1980年代末,使用搖頭丸已顯著增加,並且從原先次文化團體的使用快速席捲娛樂用藥物市場而成為主流。價格也較它剛被使用時低廉許多,有時一個晚上用藥所需花費甚至比飲還便宜,一般在市面上的價錢差異很大,一顆售價可從美金8到40元不等,台灣方面則自一開始引進時每顆約新台幣800元跌價到每顆150元至300元不等。

註解:MDMA、E、快樂丸,都是搖頭丸的名稱。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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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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