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探追腳印 20年破千案
【聯合報/記者賴錦宏/綜合報導】 2007.01.08 02:06 am
「神探」李昌鈺博士辦案頂瓜瓜,吉林長嶺縣農村女董豔珍,從小繼承祖傳的「足跡追蹤學」,十六歲開始協助警察辦案,迄今在內蒙和吉林兩地破獲各類大小刑事案件一千多起,被當地人譽為民間「女神探」。
騰訊網報導,董豔珍今年卅七歲,出生在內蒙翁牛特旗山嘴子鄉南梁子村,曾祖父董長存是民國初年內蒙的「追蹤神探」,祖父董世玉專研足跡追蹤技術。董豔珍十四歲就跟著祖父去刑案現場,纏著祖父教她足跡追蹤。
一九八七年,赤峰市廣德公鎮王家村發生一起縱火案,燒毀穀子三千餘斤,高粱二千餘斤。當時,因為祖父盲腸炎無法起床,就讓刑警隊把十六歲的董豔珍帶去現場。到了現場,她發現兩個大頭鞋的足跡,分析此人身高一百八十二公分,男性,年齡四十五歲左右,足跡是在扭動身體扔東西時留下,應是這人站在此處,把裝有汽油的容器點燃後扔向穀倉。
警方在火場中果然發現兩個被大火燒焦的酒瓶。董豔珍以此足跡為點追蹤,在不遠處又發現十幾個嫌犯跑動時留下的足跡;順著足跡,走了四、五里地追到嫌犯王某家中,搜出一雙翻毛大頭鞋,經比對驗證,確定王某就是縱火嫌犯。
一九九○年,高中畢業的董豔珍被翁牛特烏丹公安局聘任為技術員,從此正式走上協助警方破案的道路。
曾有一名偷馬嫌犯知道董豔珍會看腳印,特別買了五雙不同號的鞋子,偷馬時不停換鞋子;董豔珍循線索追到嫌犯家,雖然嫌犯腳上穿的鞋不是偷馬時穿的鞋,董豔珍仍斷定他是偷馬賊。經過審問,嫌犯果然承認犯案。嫌犯不解為何換鞋穿,董豔珍還能憑鞋印認出他?董豔珍表示,鞋的形狀雖然不一樣,但是一個人穿上後,走路時壓力面和著力點、磨損程度是一樣的,照樣可以認出此人。
【2007/0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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