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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戀人 為性愛照互告
2010/11/13 19:59:36瀏覽403|回應0|推薦1


高雄某中學英文女老師與科技男友分手後,在前男友的部落格裡發現兩人熱戀時的性 愛影片,怒控前男友;前男友以部落格鎖碼隱藏,反過來告她入侵電腦。

檢察官認為雙方纏訟後身分可能曝光,盼「兩人到此為止」,曉以大義後撤銷告訴,這段戀情也劃下休止符。

蘇姓女英文老師與張姓科技男是大學同學,兩人在大學時就相戀,原本已論及婚嫁,可惜兩人的戀情踏入社會後卻由濃轉淡,去年10月終於「因了解而分開」。蘇姓女老師今年初進入前男友的個人網路部落格,發現裡面存放兩人熱戀時的大批性 愛照片與影片,於是怒控前男友偷拍,涉妨害秘密罪。

張姓科技男在檢察官曉以大義下,撤回告訴,分手戀人的纏訟官司終於落幕。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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