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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健康捐--回覆電小二:關於媒體的批判性與歧視性立法
2009/06/23 00:39:30瀏覽904|回應0|推薦5

看到電小二來留言,十分榮幸:

Dear 雜食性蠹魚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關於健康捐」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我的回覆如下:

親愛的電小二,

你6/19留的言,我6/20去新竹深山玩兩天回來才看到,所以依照你的指示去看時已經看不到了。

關於這個社會對吸菸者的歧視性立法,真是令人心寒。而媒體和人權學者居然都視而不見,甚至視為理所當然,更令人納悶。你願意選用這篇諷刺健康捐的部落格文章到首頁,算是難得的了,給你拍拍手!

歷史上很多惡事,其實他們都以為自己在做善事。早期美國清教徒在獵殺女巫是也是自認為替天行道。以前法律中許多歧視女性、歧視同性戀者的,也都是還不算太遠的往事。現在的「主流意見」知道女人不好惹、同志們也不好惹了。

讀歷史可以看到,從古到今,人類之中都會有一種人是特別執著於要別人都按照他的規矩生活的。他們有權力時就制定出許多禮教規範,然後製造出許多悲劇來。我們文學、戲劇等領域能有那麼多藝術作品,他們的貢獻良多。

歧視女人的,現在多半噤聲。

歧視同性戀的,也已經變成「政治不正確」,引不起共鳴了。

有一群人崛起了:討厭別人抽菸的人。他們從一開始扮演吸二手菸的受害者爭取不吸二手菸的權利,這沒話講,吸菸的人也多半乖乖的避到不會影響別人的地方抽。但是要在菸盒上印一些令人反感的圖片、把吸菸區的設置標準訂到一般業者投資不下去的高度,甚至大喇喇的說:「就是要讓他們很不方便吸菸,逼他們戒菸。」\

這句話背後的心態是什麼呢?

跟古代要女人綁小腳行動不便,以避免紅杏出牆是不是很像?

跟美國在種族歧視還存在時對黑人的一些限制是不是很像?

他們為了掩飾這種醜惡的心態,就說是為了「健康」。

吸菸的傷害,其實遠小於每天吃太油太甜而引起的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而這些疾病的死亡率好像還比不上意外事故。

如果吸菸的真的容易得病死掉,那我會祝福那些反菸的獵巫者不得好死--一輩子健健康康,健康到陽壽已盡還很健康,老天爺只好讓他出個車禍或火災讓他回老家。人不都得死的嗎?不病死,難道橫死比較舒服?

奇異的是:強姦犯、殺人犯都有人權運動家在幫他們講話,吸菸的人遭受這般精神虐待卻沒人講一句公道話?憲法裡講的平等是在講好玩的喔?

只要菸還沒被列為是違法的毒品,憑什麼要求吸菸的人接受他們使用的商品包裝上要印那些難看的圖樣?還要侮辱性的暗示人家的性功能有障礙?

那麼,所有的油品也要印上肥胖、腦溢血的圖片、膽固醇黏在血管壁的圖片,漢堡薯條炸雞的包裝是不是也要印上肥胖、中風的圖片?

這根本是一種醜陋的偽善,是對「與自己生活習慣不同的人」的歧視。說穿了,跟NCC那些「學者委員」們歧視賣仙貝的人來經營媒體,設下一些沒有法源的規定是一樣的產物。這就是歧視。

健康捐只是其中一個小環節。

如果整個社會、輿論把這樣的歧視都視為理所當然,然後在那邊敲鑼打鼓的喊著品德教育、人格教育,那......可真是好笑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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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an514&aid=3067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