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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愛不是呻吟~十八禁~~兼論作文之重要性
2006/05/21 14:42:16瀏覽472|回應6|推薦6

    

今天參觀了別人的部落格,裡面剪貼了一段網愛的文字。

救人啊!這樣的網愛,真的會有感覺嗎?

    網愛其實是很刺激的啊!那是 線上 即時互動的色情小說。兩個人甚至多人在虛擬的空間裡發揮想像力,用文字描述想像、激發情慾。

    哪裡是平鋪直敘的說,恩,我想要了,恩,放進去了,恩,我好硬/濕了。文字的感染力、誘惑力,完全等於零。太悲哀了。  

    視訊愛愛或許刺激,看見了真實的肉體,卻也缺少了無限的想像空間。

   段考、指考、大學聯考,應該考作文的。作文不好,連享受網愛都不可得囉!

( 心情隨筆單身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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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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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 ,天壤之別
2006/05/24 23:22

啊!打錯字了。

我本來要說「無意」打筆戰,而且是 用 很溫和很和平的語氣,

結果打成「無疑」打筆戰...........................

把自己弄得好像刺蝟,別人來留個言 就彷彿遭侵犯而全身尖銳刺蝟

真是太害羞了

真的是一場誤會啊!

有訪客來訪問討論,我歡迎都來不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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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4 22:53

沒啦!您別誤會!

我沒有要打筆戰的意思!  ^^

說真的,文學的境界是無涯遼闊

更遑論孰是孰非

您的見解很獨到,大家交流一下,這也是人生樂事! ^^

我真的沒惡意!還望您見諒! ^^



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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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雲峰
2006/05/24 00:48

無疑打筆戰,只是提出我的片段想法:

  1. 人的一生當中幾次性愛?其中幾次是為了傳宗接代呢?
  2. 怎樣算是好的文章?值得給予正面評價的文章?情感豐富的文章?文以載道的文章?具有娛樂效果的文章?情感如果是愛?是恨?文以載「道」應該指的是「正道」,但何謂正道?如何定義?由誰定義?怎樣又算是正當「娛樂」?怎樣又算不正當?又 由誰判定?
  3. 網愛嗎?拜科技發明「罄竹難書」之賜,現在應該已經不流行了吧?就像寫信一樣不流行了。但我想,這應該也是一種閨房情趣吧~如果情人伴侶分隔兩地之時......
  4. 不是我擺架子不願拜讀你的大作,而是你的網誌必須執行「active」,我的IE一遇到這種東西就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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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2006/05/23 22:16

1.性愛有絕大部分是出於本能

  也就是傳宗接代的使命

  我所指的獸慾狹義來說是這個意思

  至於廣義的解釋:屬於動物本能的慾望,生理的需求

 您的質疑,的確!性愛不等於獸慾,在情投意合,兩情相悅

 花好月圓,愛意纏綿的情況下,可以是唯美的,浪漫的.....

 文中所提的"網愛"應該是屬於性愛的最高境界..."意淫"

 確實不能以獸慾稱之,這點我不對! ^^

2.至於情愛小說,在下研究不多,不過如果可以用文字

  將"性愛"寫的傳神又引人入勝,甚或無法自拔

  該給予正面的評價還是負面.......

 這個問題,我真的要好好想想

 就好比罵人的文章可以用優雅的文筆寫出,應是一絕!

嗯....我覺得你說的對,就算寫性愛也該用精煉一點的文辭來描述

所以不管主題為何?只要文字優美,能寫的讓讀者產生回應

都該是好文!不知道這樣說對不對?  ^^"

3."網愛"我沒見過,也沒嘗試過,所以很難用想像的去猜

怎樣的"網愛"才能讓人舒服,尤其是要用文字.....

重點是這個網愛舒不舒服,照道理來講應該是由當事人自己的感覺

旁觀者也要感覺舒服嗎?這我真的不知道! ^^"

就像我說的"我沒見過,也沒嘗試過"

 



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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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啊~那個啊~
2006/05/21 22:13

re雲峰:

  1. 性愛=獸慾?
  2. 大前提:小說便有文筆優劣之分。小前提:色情小說也是小說。結論:色情小說也有文筆優劣之分。

我想應該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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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06/05/21 15:21

這樣的見解到還是第一次見到  ^^

都說性愛是獸慾了

有怎能祈求會有怎樣修飾的文辭呢?

不過..站在旁觀者的角色,的確是該寫的更精彩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