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9/18 00:24:47瀏覽452|回應0|推薦3 | |
走過日月潭故事是真實的 蕭之華
再回頭,茫茫煙水寒。
走過青春,我走過妳好山水。
懷念茗蘭,祝福茗蘭。
〈走過日月潭〉故事是真實的 蕭之華
——〈走過日月潭〉外一章,兼答愛貝小姐留言
十月二十五日,我在本站貼出,為償我四十三年前的一筆情債而寫的〈走過日月潭〉一文。文貼出後,得到多篇溫情的回應留言。 首先是Goose回應, 「遺憾還諸山水。」繼之有獨孤學庸回應 ,「碧波掬影空思憶,想望青山已緲然!情帳怎生償?就跟你走一輩子。老哥的故事與文章讓晚輩欽慕不已。」亭億的回應 「哇~前半段您寫得像小說一般精彩~後半段卻讓我看得憂心重重~果真~套句俗話來說真的是有緣沒份~不過老天爺也應該保佑您兩都有好的歸宿了吧 !」以及靜止在回應文章中提到,「您的〈走過日月潭〉已拜讀過,相當動人,雖然有些感傷,卻也體悟到另一種昇華,值得細細品味。」本日,又有愛貝小姐留言,「這是真實的故事嗎 ? 一天的相逢就真的能談到"愛" ? 就能讓人決定要娶為妻 ? 如果是真的,那我很羨慕那個時代的人對感情的確定.....。( 會看這文章是因為我很愛日月潭 )。 前幾則留言,我都已分答覆,像亭億小姐的留言,我就回答說,「這就是殘緣。欠債的還錢,欠淚的還淚。這篇文章寫了三天三夜,寫得我老淚縱橫!亭億啊!積壓心底四十三年,情債難還啊!」 愛貝小姐此前曾在我〈漢奸不容美化,烈士不許侮辱〉一文中留言,我已作了初步的回應並將她留言貼出,現再作較詳細的答覆。 ◇◇
愛貝小姐,妳留言問我,這〈走過日月潭〉,故事是不是真的? 我可以真誠地回答,是真的。連女主角的名字,也是她的本名。這是我艱困人生旅程,難得的所謂「艷遇」的經驗。也是我今生有血有淚的心靈深處,不時悸動的,圈圈美麗的波紋。雖然悸痛中帶著刺痛。 當然,其中的過程和細節,要比文章中所寫的來得多一些,也曲折複雜一些。,在一篇文字中,自不可能盡寫。不過,故事的發生經過,的確就只這一天。 我之所以會認定這是愛情,我內心的答案有三。
第一、是兩廂情願,是二人都有情意。
女主角茗蘭的三清----清純清秀清麗,正是戀愛或愛情中,我所心儀的對象。我不否認我第一眼看到她,或者正確地說,是二人目光第一次的碰觸,我的確被她強烈的放電震灼。說是只看一眼就愛上,或者說是一見鍾情,在我,一點都沒有矯飾,也都一點不為過。而於茗蘭,就她對我說,她早先即注意到我,她還說,保存有我的一些剪報。只是,在此之前,她並未與我謀面。
第二、她真誠待我,對我開放她的一切,雖然還只是初相認識。
我問她任何問題,包括她個人,她家庭,特別是她的感情交往等等,她都有問必答。相對,她也問了我的個人經歷,有否結婚?有無女友?等等,我也據實相告,包括我單戀的一位學妹。不只如此,那晚,在船上,果真我要了她的身體,我猜想,她也會是願意的。對於這樣一位純情的原住民少女,憑我良知,我怎忍心不予珍惜?雖然,我並不是聖人。 所以,雖只僅僅一天的相逢,而我們,的確就是談到了愛,論到了嫁娶。 而整篇故事背後,還有兩件事情可以補充。 其一,第二年七月初,我當兵回來,到我原木柵租居處取寄存之物,房東告訴我,有一漂亮的女孩前來找我,留有字條。看字條,知是茗蘭,時間就在我已寫信告訴她,我離開後的第三天。在部隊時,雖然她給我寫過三封信,可是,她並沒有提到這件事。 我猜想,是茗蘭收我信後,急急想在我入伍前,趕來與我相會。也許,是來查證我急急當兵是否屬實?而在部隊時,雖然她回了我三封信,可是,她瞞住件事不提。 其二,茗蘭她阿姨告訴我,說茗蘭她已嫁人生子。聽完之後,我心自傷悲,唯存疑惑。我想方設法,終於打聽到茗蘭在台中市的餐廳地址,即前去偷看,時在某一天的中午。 餐廳中等規模,裝潢時新,客人不少,生意不錯。店裡有兩位穿制服的女服務生,有兩位穿西裝的餐廳人員。人多也雜,又人來人往,我猜不出其中那一位是茗蘭的先生?沒見到茗蘭她抱著小嬰兒,但是,卻見到了她挺著約八、九個月的大肚子,愉快地在招呼客人。所見雖與茗蘭她阿姨所言有所出入,但也相去不遠。或許,茗蘭她阿姨說的是快生小孩,而我聽成是生了小孩。
第三,她獻給了我,她少女的初吻。
茗蘭獻給我她少女的初吻,是我文章的「戲肉」。在文章中,我自有描述。不過,我也只稍稍著墨,並未渲染。在茗蘭之前,我是有吻過二、三個女孩。但是,都不算盡興,也都吻不出甚麼水乳綢繆,瓊漿玉液的滋味。更不用說是否初吻不初吻? 唯茗蘭,讓我感受到了初吻的電觸,初吻的激情,和初吻的銷魂與陶醉。 那夜,在日月潭水面,我和茗蘭的初吻,自不止一次,可能也不止三、五次。最長的一次,怕超過二十分鐘。在熱吻中,我並沒有觸摸茗蘭的身體,自然也就沒有超過熱吻界限的念頭。雖在陶醉之中,唯緊把守應有的界限。我如此,想來,茗蘭她也應是一樣。 有一種說法,就愛情,就兩性互動而言,代表愛的,不是性,而是吻。所謂的獻身,完整地說,先於獻身的,應該是獻吻。一般說來,得到女人的吻,要比得到女人的性來得可貴。強奸多可得逞,而強吻則多難得逞。多少風塵女子,她可以隨意賣身,但是,她不肯輕意賣吻。 準此而論,《色戒》小說中,張愛玲引用辜鴻銘翻譯引進的英人諺語,「到女人心裡的路,必先通過陰道」,此語誠大有商榷的餘地。 果如此說,那麼,試問,俗稱「牛郎」之猛男,專以服務女人陰道為其業,所服務之陰道,何止千百。試問?在百千牛郎中,究竟有幾頭牛?到得了女人的心房? 應是前世修來,有幸,在星空夜晚的日月潭水上,我得到了茗蘭的初吻。至於其他,誠如亭億回應所說,唯歸諸於彼此的緣份。 謝謝愛貝小姐的留言,引我寫出這〈走過日月潭〉的外一章。謝謝!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