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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3 13:51:20瀏覽1808|回應9|推薦69 | |
2018年7月初抵蒙城後的一個禮拜左右,由於時差旅途勞累又沒有好好休息因而體力有些透支。有天晚上跟家人賞國際煙火節的煙火秀,當晚氣溫降至15-18C,戶外風又很大,回住處後覺得有些寒顫畏冷。自覺休息幾天就可以恢復體力,因此也就沒有讓家人知道。過了幾天兒子約到他住處聚餐,方才告知內人身體不適不能去。 當晚兒子立即來看我,我告知無礙無須擔心,他帶來體溫計並要求,若有高燒一定要通知他。隔天,我到住處附近看到一家診所,但因無當地醫療卡又無就診紀錄,無法就醫。內人在台灣工作時,結交一位住蒙城的台灣友人,她介紹一位她常看的醫生給我們,若有狀況時可以跟她連絡。 病況一直要好不好,我也就沒有特別放在心上,仍然四處趴趴走。有天晚上在住處附近公園欣賞一場戶外表演後,覺得特別不適,回家一量竟然高燒至39C。第二天立即前往友人介紹診所就診。診所位在中國城附近的地鐵站附近,是位越南華裔家醫科醫生,會講中文。上午診是看已預約掛號的病患,因此我只能看下午診。 下午診病患不多,醫生問診、觸診、做些簡單檢查後,告知疑似肺炎,要我到附近放射檢驗科做X光照射,開些藥物後,約我3-4周後回診。因我需檢驗報告、收據等回台時申請醫療給付,醫生告知跟櫃台人員要即可。結帳時,跟一位年約45華裔女士說明因申請醫保給付各需2份證明(檢驗報告、收據--),並請加蓋該診所印章。該女士板著臉說,我們只提供一份。由於初次在加國就診,以為是當地的規定,但心裡感覺很狐疑這種奇怪的規定。 接著到藥局領藥時,提出同樣要求,完全沒問題。我再度回櫃檯說明需要多一份證明,該女士冷聲回道--自己去影印,就不理我了。由於十分疲累實無精神再跟她理論。內人在旁說,我去影印好了。 當我體力完全恢復時,也了解到該女士實在是冷血無理。有天到該診所預約回診時間,又碰到該女士當值。我問她還記得我嗎?她茫然地搖頭。我告知我來自台灣,她馬上露出一臉戒備神情。我很嚴厲的質問她,請告知妳的尊姓大名,我要問醫生為何妳不給我證明,妳也知道我是人生地不熟發高燒的病人,還要我自己去找影印--。她似乎有些嚇到了,臉色轉蒼白。我繼續說道---我跑遍全世界,從來沒有看過像妳這種冷血沒有醫德的服務人員,--我一定會跟醫生問明白,為何有如此惡劣的事情發生,---妳現在還敢說,你們只能給一份證明嗎!?她喃喃說道,我只是打工的---。 回診當天,剛好有另一位年輕的亞裔(華裔?)櫃台小姐坐在她旁邊,該小姐不懂中文,她用英文問了我一些問題。就診時,醫生證明我已完全痊癒。我跟醫生反映需要2份證明此事所遭遇到的刁難,醫生頗覺驚訝,說明該診所並無僅給一份的規定。走出診療間,我特地走到該女士面前用英語高聲、理所當然、堅定的語氣說道,請給我2份證明並加蓋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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