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0/07/30 10:41:03瀏覽199|回應0|推薦0 | |
(轉載)王恩田:坂 方鼎質疑 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999
新發現的坂 方鼎,銘文在兩處。一處在鼎腹壁,銘6行37字: 乙未,王賓文武帝 乙彡日,自闌,王 返入闌,王商(賞)坂 貝,用作父丁寶 彝,在五 月,惟王廿祀又二。 另一處在器底,僅一字:1
字偏旁,在古文字中與“土”可以通用[2],故本文一律書作“阪”。 與榮仲方鼎的銘文相較,阪方鼎銘文的字形,乍看起來與商代金文頗為相似,但不能稱為“美術化”。榮仲方鼎歪七扭八,狂肆異常的銘文,才是真正的“美術化”。 拙見以為該器有幾點可疑: 王賓文武帝乙彡日 這句話毛病很多,需要分析。 首先,“賓”屬於周祭。周祭分為兩類,一類是賓祭。賓,邦母真部。遍,邦母元部。雙聲旁轉,賓可讀做遍。賓祭即遍祭先王先妣。占辭用“亡尤”。主要用背甲。另一類是只祭甲系先王,偶爾也祭甲系以外的先王或先妣。但必須放在休息旬或晚上。占辭用“亡咎(禍)”。主要用腹甲,或蔔骨,絕不用背甲。 為什麼只祭甲系先王,而不祭直系先王,也不祭旁系先王,就連建立商王朝的始祖大乙成湯都不祭呢? 根據只祭甲系的卜辭有時可加地名,可知這類卜辭屬於位祭。位祭是在征伐或田獵時必須帶上先祖的牌位同行,或有祈請,示不敢專(《周禮•肆師》)。余有專文討論[3],茲不贅述。正是由於在征伐、田獵途中,就不可能每天每日按部就班的遍祀先公、先王、先妣。只能採用只祭甲系先王的替代辦法。再輔以每旬進行的“自上甲至於多後”的周祭,以彌補只祭甲系先王所帶來的缺憾。鼎銘說“自闌,王返入闌”,可知這時王是在都城大邑商以外闌地的旅途中,但卻使用遍祭先王先妣的“賓祭”,這是違背周祭制度的。此可疑者一。 其次,在黃組卜辭中,只祭“文武帝”,從不祭“文武帝乙”。這是從十萬片甲骨中總結出來的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阪方鼎賓祭“文武帝乙”。此可疑者二。 “文武帝乙”首見於四祀邲其卣。這件卣不是通常所見的圜底,而是平底。張政烺先生認為是鑄了一塊銘文的銅片貼上去的。1956年8月,邀請全國研究青銅器和金文的專家對北京故宮博物院所藏銅器進行鑒定。張政烺先生潑過幾次酒精之後,擦掉了四祀邲其卣卣底上的假鏽,“銅色是新的,沒有腐蝕的痕跡。字是鑄的,筆劃深而有許多修改的刻痕,字口和商代鑄銘全不一樣”。四祀邲其卣卣底的銘文應是偽作。[4] 上世紀70年代周原鳳雛甲組宗廟基址的“龜室”內出土的廟號蔔甲中發現有“彝文武帝乙宗”的卜辭。李學勤先生即以此為依據,認為四祀邲其卣不偽[5]。關於四祀邲其卣的真偽問題,擬另文討論。 第三,“彡日”的彡是“(酒)”字的省文。羅振玉和王國維《高宗肜日說》(《觀堂集林》一)釋為“肜”是錯的。我已有小文討論[6],不再重複。 應該指出,鼎銘把“彡”字寫成五道平列的橫畫是臆造的錯字。正確的寫法應是早期一律寫作向左或向右的三道斜畫。晚期則一律寫作向左的五道長短相間的斜畫。鮮有例外。[7]此可疑者三。 自闌,王返入闌 按,利簋“惟甲子朝……辛未,王在闌”(《集成》4131)。闌,于省吾先生認為闌當讀作管。《括地志》謂在“鄭州管縣”[8]。有學者不贊成其說。認為從甲子至辛未,8天的行程到不了鄭州的管。其實,周武王克商後,並沒有也不可能立即離開殷墟安陽,而是遂即征伐四方。據《逸周書•世俘解》:武王克商後,“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凡服國六百五十有二”。牆盤也說“圉武王,遹征四方,……征伐夷童”(《集成》10175)。因此,否定於說的看法難以成立。“闌”的,舊隸為(堆),讀作“師”,是錯的。是官字初文,官通館,即客館[9]。“闌”即設在闌地的客館。闌地還有宗廟。戌嗣子鼎“在闌宗”(《集成》2708)。《左傳•莊公二十八年》:“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闌地有宗廟,應是都城。闌通簡,估計應是殷人始祖簡狄的都城。 的偏旁冉,金文族徽文字作,冉是帳篷的象形。金文冉字包圍結構的兩豎和弧頂,表示帳篷的外形。一橫和交叉的兩筆,表示帳篷的框架結構。冉是冓字初文。《說文》:“冓,交積材也。象對交之形。”段注:“高注《淮南》曰‘構,架也,材木相乘架也。’按:結構當作此。今字構行則冓廢矣。”由此可見,冉為構的本字。章炳麟《文始》:“冓,構皆孳乳為房居也。屋又孳乳為幄,木帳也。”即帳篷。 ,甲骨文作(《合集》27805)。從人,表示人在帳篷內休止。從土,表示在搭建帳篷之前對地面的平整夯實。[10] 古代有客館制度,即在都城和交通幹道的一定里程之內設有客館以解決過往行人的食宿問題[11]。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旅途中,遇到風雨等惡劣天氣,就必須搭建帳篷以解決燃眉之急。因此,只有在旅途中,才有必要搭建帳篷。 阪方鼎銘“自闌,王返入闌”,意思是說,王從闌都的帳篷中,返回到闌都,這顯然是荒謬不通的。既使把解為“行宮”,闌的行宮也必然在闌城內。從闌的行宮,回到闌城,也甚為不辭。阪方鼎銘文的作者,顯然不認識“”字,才鬧出這類笑話。此可疑者四。 “寶”字在金文中可以省缶、省玉、省貝,但絕不省略房屋意的“宀”旁。這是因為作為珍寶之物的玉和貝,只有深藏屋舍內才是安全的。放在屋外,難免丟失之虞。鼎銘獨出心裁,貿然省去“宀”旁,違背造字本意,是可疑的。此可疑者五。 惟王廿祀又二 李學勤先生說:“廿祀的廿作左右兩豎筆,再次證明以往釋‘口’的字為‘廿’是不對的。”其實,以左右兩豎筆,表示廿,是殷商甲骨文的寫法[12]。殷商金文則從不這樣寫,而是一律寫作。如簋(《集成》4144)、宰椃角(《集成》9105),莫不如此。阪方鼎銘文中的廿,用甲骨文的寫法,而不用殷商金文的寫法,顯然是漏洞。此可疑者六。 《殷周金文集成》所著錄的殷商長篇金文,計有8器。加上新出土的亞魚鼎(《考古》1986年8期),共計9器。包括四祀邲其卣的偽銘在內,其中“祀”字後加周祭祭名“翌日”者4器,加“日”者3器,加“彡日”者2器。除了二祀邲其卣的偽銘“祀”後加“既上帝”之外,殷商金文“祀”後沒有不加周祭祭名者。阪方鼎“祀”後不加周祭祭名,此可疑者七。 王世民先生在討論阪方鼎的年代時說:“商代晚期方鼎,大都是四足短粗,足高小於腹深。……而西周早期的諸多方鼎,……絕大多數是足高大於腹深。”[13]根據對阪方鼎線圖(½)的測量,腹深3.7×2=7.4釐米。足高4.4×2=9.8釐米。足高大於器身。而且是細足(圖二)。阪方鼎的年代應屬於西周早期。而銘文“王賓文武帝乙彡日”應是帝辛賓祭其父“文武帝乙”。把殷商晚期的銘文,放在西周早期的方鼎上。此可疑者八。
從阪方鼎的兩處拓本看,都看不到墊片,其銘文顯然是後刻的。阪方鼎應是利用西周早期的無銘方鼎,偽刻了殷商晚期的帝辛祭祀其父的“文武帝乙”的銘文。此可疑者九。 以上所論,不過是紙上談兵,一孔之見,意在抛磚引玉。敬祈專家不吝賜教,幸甚。
[1] 李學勤《試論新發現的方鼎和榮仲方鼎》,《文物》2005年9期。 [2] 容庚《金文編》882~886頁,中華書局,1985年7月。 [3] 王恩田《甲骨文中的位祭》,《中國文字》新24期,(臺北)藝文印書館,1998年12月。 [4] 張政烺《其卣的真偽問題》,《出土文獻研究》第三輯,中華書局,1998年10月。 [5] 李學勤《邲其三卣與有關問題》,胡厚宣編《全國商史討論會論文集》,《殷都學刊》增刊,1985年。 [6] 王恩田《榮仲方鼎質疑》,復旦大學出土文獻研究中心網站,2017年3月27日。 [7]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下冊1328~1329頁,中華書局,2012年3月。 [8] 於省吾《利簋銘文考釋》,《文物》1977年8期。 [9] 王恩田《釋 ()、 (官)、(師)》,《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9月。 [10] 王恩田《釋冉、再、冓、爯、》,《紀念殷墟甲骨文一百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社會科學出版 社,2003年3月。 [11] 王恩田《、——兼論商代客館與戍守制度》,1987年安陽國際殷商文化討論會論文。北京大學考 古文博學院編《考古學研究》(六),科學出版社,2006年12月。 [12] 李宗焜《甲骨文字編》下冊1318頁,中華書局,2012年3月。 [13] 王世民等《保利藝術博物館收藏的兩件銅方鼎筆談》,《文物》2005年10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7年3月3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7年3月31日
|
|
( 興趣嗜好|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