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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1 21:04:54瀏覽828|回應2|推薦23 | |
時隔11年,臭不可聞的興票案,竟然又被攪動起來。幕後那隻怪手,還是老辣的阿輝伯;台前第一男主角仍是宋楚瑜,只是光陰和光榮都已不在他這方。 宋楚瑜和李登輝「大和解」,阿輝簽字讓老宋拿回了爭議的二點四億元。但這筆錢真屬於宋楚瑜嗎?當年沸沸揚揚之際,宋楚瑜提存這筆錢指名要還給「國民黨主席李登輝」;他多次公開說「錢是國民黨的」,連國稅局要課稅,他都辯稱:「錢是國民黨的,為什麼要我繳稅?」11年並不算太長,這些過往,宋楚瑜自己都忘記了嗎? 那麼,難道錢是「橘營」的嗎?也不是。當年興票案發時,親民黨都還沒誕生,跟這筆錢八竿子打不著。當年宋楚瑜的說法,這筆錢分別來自「秘書長帳戶」和「黨政工作基金」;光看戶名,就知道應是國民黨工作相關經費。既是如此,不能玩弄「大小水庫理論」將之據為私有。 錢其實不是禍水,貪念才是。這點,看陳水扁的下場即一目了然。興票案讓宋楚瑜在公元兩千年大選中敗下陣來,2004年大選前夕,變成台聯精神領袖的李登輝還委託律師作勢要去提領,目的就是要破壞「連宋合」的選情;現在,他又重施「一桃殺兩黨」的故技。只要有人想伸手到糞坑去撈這把錢,能不惹得渾身腥臭嗎? 國民黨堅持錢「不能私了」的立場是對的。當年說不清楚的興票案,今天已失去「還其清白」的可能,除了由宋楚瑜和國民黨共同出面把錢捐作公益,已經沒有第二條路可走。宋楚瑜一世英名,不該只剩二點四億的市值吧? 引用文章誰吞得下這二點四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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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