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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5 14:12:46瀏覽277|回應0|推薦0 | |
病人希望不吃藥,或吃一次類固醇,就好了,但是國家與社會居然沒有社會行銷,健保署也沒有說明它賦予醫師與衛生部師要求醫師的倫理與責任,於是病人的期待不符合現行醫療的給付,或是現在醫療的極限。即使沒有做錯,一樣被告。 另一方面,因為負面與偏頗的消息越來越多,病人誤信,以為醫師多開藥,以為醫師匡他,以為醫師邀他多來,例如德國醫師調整胰島素在當年需要住院治療,門診則兩天一次調藥,現在我一要求第一次開1週,下週調藥,病人就跳腳,因為他已經享受全球最浪費的健保給樣慣了,一週來之後,不見好轉,就破口大罵。 於是繼續逛醫院。 還有從海外回國的台商,開個公司,就氣焰很高,祝也不對,那也不對,在大陸就怎樣,我說這是公費醫療,或是一看到血糖不好,不分是非,就先大聲吆喝,怎麼是這樣子?我們學會請來香港醫師,聽了大笑,我在香港是大罵病人,你怎麼把自己身體搞成這樣子? 或是有人來了一週,抱怨說:我看感冒,就一次就好了,為何糖尿病要再來?等下一次,大鳩漚是大醫院的急診室了。 或是醫師開的藥,有副作用!我說我當醫師幾十年,這藥也被世界30億人用過,至今沒有傷害肝腎的事,那為何網路都這麼說? 或是我說您改吃飯,膽固醇就下來,他說為何?我認為吃。。。麥片才對,我說吃麥片的都有升高!他不信繼續吃,繼續高。 我們需要健保局,衛生部出面,責成相關單位作社會行銷,(請自找什麼是社會行銷,台灣都是商業行銷)與個案管理,因為保險公司,都有專人做, 結論: 病人需要第三者作社會行銷與個案管理。 圖:2008年參訪德國紐倫堡市立醫院老年醫學中心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