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不能體罰如何管教
2010/01/14 06:41:22瀏覽938|回應2|推薦61

加州法律規定老師不可以體罰學生,體罰是犯法的,家長可以提告。

這實在很為難,有些學生很皮很不聽話,做過家長的都知道,孩子不聽話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給他/她一個“當頭棒喝”稍稍給一點皮肉之痛最有效果。

在學校,一個老師要管理30個學生,既然不能體罰,一定要有一套很好的管理辦法。

我發現這裏的老師都很有一套管理秩序的辦法。

有的老師用顏色來辨識行為的好壞;

黑板上有一個表,記錄每個學生今天的表現是什麼顏色。

有的老師給予“笑臉”和“哭臉”的貼紙做標記;

當你做了一件好事或值得獎勵的事,就給一個“笑臉”,累積五個笑臉老師會給一個小小的獎賞;

當做了一件壞事,或違規的事情,就給一個“哭臉”,累積五個“哭臉”會被送到校長室,或到角落面壁思過,或被剝奪參加一些有趣的活動。

學生們天天被耳提面命,了解拿到“哭臉”或“紅色”的標簽會導致什麼後果。

由於賞罰分明,而且評定的標準有其“一致性”Consistency,故有自尊心的學生都會遵守規則。

如果這樣做了還是沒有辦法糾正學生的行為,那麼就要約家長來學校開會,要家長配合管理,甚至,經常的,家長被要求到教室陪著上課(對於需要上班的家長,無異是一種懲罰)所以家長在家裏一定會配合加強管教。

至於被送到校長室的,如果累積三次的話就要遭受停學的處分,視情節的輕重,也許一天,二天或三天,甚至一星期,這是剝奪學生的學習機會,也是對家長嚴厲的懲罰,家長就不能上班或工作了。

這套獎懲辦法聽起來很棒,家長應該可以學習,但它最困難的地方在於執行的“一致性”。

沒有專業訓練的家長很容易被心情左右,今天心情不好便對孩子嚴加管教;明天心情大好,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很多事情,今天可以的,明天卻不可以,沒有一定的準則會讓孩子無所適從,學會投機取巧,更不好管教了。

大家都已體會到為人父母是一項艱巨的,有挑戰性的工作。學校經常舉辦“親子教育”,教導家長如何管教子女,做父母的也需要上課學習“為人父母”的技巧!

本文刊登於2009年12月20日世界日報家園版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uilin158&aid=3658696

 回應文章

靜 默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01/15 13:26

「沒有專業訓練的家長很容易被心情左右,今天心情不好便對孩子嚴加管教;明天心情大好,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很多事情,今天可以的,明天卻不可以,沒有一定的準則會讓孩子無所適從,學會投機取巧,更不好管教了。」

我很認同「請家長到校上課」這個方式。

因為有許多家長是像井蛙說的這樣教育孩子,所以,家長也是需要受「訓練」的,才能把孩子教好。

否則當老師的為何要唸很多教育課程才能當老師?!


moodyblue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贊成不要體罰
2010/01/14 14:46
因為我小時常常是被體罰的對象.  那時的家長不但不會替小孩出頭, 我媽要是知道我被老師打, 想我一定做了壞事, 回家把我再打一頓, 哈! (錯了, 不是 "哈", 應該是 "嗚" 啦)
井 娃(huilin158) 於 2010-01-15 00:48 回覆:

我們那個年代,哪一個不是被打大的,

在家,父母打,到校,老師打,

只求結婚後不要被老公打就“嘔咪陀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