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蕅益大師《見聞錄》語釋 23、討債還債,重罪輕受
2015/10/02 13:36:50瀏覽147|回應0|推薦0

蕅益大師《見聞錄》語釋

23 討債還債,重罪輕受

 

  姑蘇人金龍川有一表弟,住在滸墅關(今蘇州市滸墅關鎮),生有一子經常患病。有次父子兩人同時睡覺,一會兒有鬼叉提攝父親的魂魄到冥府。冥府判官責問:「你欠某人若干債務,為何久久不還?」父親回答:「我並不認識他呀!」因此,冥官喚此人出來相認;原來是他的兒子,這才想起前世曾欠債之事。冥官命令他說:「你趕快供養三寶,好為他償了這筆債。」應諾後醒來,兒子彷彿在床上,心裡倍加醒悟。隨後為兒子作祈福延醫等事。當所還債數已滿額時,兒子也隨之去世了。孩子的母親悲慟哭泣,父親說:「不必悲哭,這乃是追索舊債來投胎的。」又將所夢之境完整述說。二人因此皈依持戒修道,至今仍在人世。

 

感想:親子的因緣無外乎四種:還債、討債、報恩、報仇。此四種因緣,隨變化而果報不同。基本上,孩子個個皆討債,父母無一不還債。有的討債追索變報仇,有的還債涓滴成報恩。討還恩仇間若懂得消業,則每一不如意事皆是重罪輕受。

 

                                     淨域 20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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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善業增長 預入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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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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