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9/25 20:27:12瀏覽541|回應0|推薦0 | |
新約聖經中,留下了四卷與耶穌身平有關的福音書,其目的不單是引導我們從不同的角度去認識耶穌,更是要帶領我們成為主的門徒。因此我們可以說,四本福音書的作者都是在聖靈的啟示下,以不同目的描繪出他們對基督的看法,並由此發展出他們略有差異的門徒觀。當我們體會到由不同對象與目的所帶出的差別時,恰好完全了我們不同之人跟從主的過程中所有的需要。這於我們是十分重要的認識。 現在我僅就馬太福音之內容,試分析作者於此書中所要表達的門徒觀。 一 耶穌的身分與教導 馬太寫這卷福音書的目的,在第一章第一節已經清楚指明:耶穌就是基督,祂來,為要完成上帝對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應許。祂來,也是要顯明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的事實。祂不單是猶太人素來所盼望的彌賽亞,也是外邦人的上帝。有上帝的靈、上帝的聲音為祂作見證,連魔鬼也敗在祂面前。祂是光,照亮了在黑暗中的人們。 緊接著對耶穌身分的描述與介紹的,就是耶穌的教導,這也是馬太福音最出色、最重要的一部分。在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裡,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教導跟從祂的人所應活出有神同在的模式。 耶穌先祝福兩群人,一群是知道自己有缺乏的人,一群是對人有愛的人,主說這樣的人來到祂面前,就成了蒙福者。 接著耶穌教導人應保守自己的心靈,無論是仇恨、是姦淫、是發誓、是愛仇敵,都要從心靈的動機省察起。祂並「以愛的主動性去對待恨你的人」來說明:人只要在如此深刻的、不可能的愛中,才能活出神的樣式、像上帝完全一般(太5:21-48)。 在論到施捨、禱告、禁食,和對錢財、衣食的看法時,主教導信徒應小心,不可為自己求甚麼,因為天父不看外表,乃是看心靈(太6:1-34)。 最後耶穌用「禱告去獲得與神同在的能力」勸勉我們,我們只能求祂的國和祂的義,才有能力結果子,有能力行主以上所教我們活出的模樣,否則信徒無法通過主最後的審判。 要做耶穌的門徒,必須先成為祂的信徒,有神的樣式、有神的生命,這也是馬太在福音書的安排上,所要帶給我們的觀念。 二 怎樣作主門徒 馬太用了一至四章來介紹耶穌是誰,接著在五至七章記下主的教導──人如何成為祂的跟從者,最後才在八至十章,提出了信徒如何成為主的門徒的幾項重要因素。 1.被主呼召,無條件跟從 八章一開始,馬太用三個神蹟:潔淨長大痲瘋的、治好百夫長的僕人、醫治 彼得的岳母等,來見證主的身分。接著馬太安排了三個想要跟從主的人,他們被主拒絕或接受,點出了作主門徒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有主的呼召,並且沒有條件的跟從。 2.對主有信心即是有權柄 在三個見證主身分的神蹟之後,馬太另安排了幾個神蹟,如:平靜風和海、 逐鬼入豬群、醫治癱子等,來說明對主有信心,就會有權柄行神蹟。 馬太在加上了自己跟從主作祂門徒的見證之後,又續記了幾個神蹟,如:醫治患血漏的女人、使管會堂之女復活、趕出啞巴鬼等,這幾個神蹟無非是在加強說明信心的重要,也解釋了主所說:新舊難合的比喻,關鍵即在於信心。 要作主門徒,必須是以全新的生命去跟從,而全新生命的獲得祕訣,就在於對主的信心。 3.有宣教的使命 第十章,耶穌叫來十二個門徒,差派他們出去宣教。主給他們權柄,也教他們方法,並宣告門徒承擔宣教使命的代價就是受苦,但同時祂也向他們保證,他們付上代價將要為他們帶來生命,並且他們在地上所行的一切,主都知道。 三 結論 馬太的門徒觀似乎到第十章就結束了,但我以為這才是開始。事實上,在第十章裡,當耶穌給門徒權柄出去宣教,又囑咐他們當有的認識之後,我們發現一切的畫面突然停止,接下去的描述不是放在門徒身上,而是將主耶穌突出為焦點。 是的,這就是馬太用心之處。主到這世間來,除了為我們死、為我們復活之外,祂最最重要的是留給我們榜樣,讓我們知道我們也可以照著做。這就是馬太門徒觀的終結,也是我們成為主門徒的開始! 主對父的順服,正是教導我們,作為門徒的訓練,是要到最後、最痛苦的一刻,仍然效法主的榜樣順服,以完成主所託付的使命,我們就有了主的樣式,活出主的生命來,我們也就因此而有能力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並有主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是主的應許,當我們照著去做時,這應許必然成就在我們身上,我們就真是主的門徒了! 附註:這篇是1996年在新加坡三一神學院上林亞鑒博士的新約導論之作業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