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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6 23:45:19瀏覽459|回應1|推薦9 | |
三、行政院秘書長 陳儀離開福建,赴重慶就任行政院秘書長(院長為蔣介石)及國家總動員會議主任。他為了想減少行政院內公文流程,增加行政效率,主張各級主管分層負責,於是草擬「分層負責制」辦法,準備提交行政院院會通過實施。但遭到想掌控大權的副院長孔祥熙反對。孔、陳兩人曾為此在會議中爭執,甚至相互拍桌,不歡而散。結果這個辦法未能實行,陳儀也離開了行政院。 一九四二年陳儀調任行政院經濟會議秘書長,主席是由蔣介石兼任,另並任國民黨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秘書長,主任一職亦是由蔣介石自兼。一九四三年調任陸軍大學教育長並代理校長(校長為蔣介石),另兼國防研究院主任及中央訓練團教育長。四四年夏,再兼任中央設計局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籌備接收臺灣事宜。 四、臺灣省行政長官 陳儀任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時,指示工作人員收集有關臺灣資料,擬訂了接管計畫。在政府組職方面,陳儀認為臺灣經日本統治半個世紀,為因應這種特殊環境,在接收後,其行政組織結構,不宜與一般的省相同,因而有了日後獨特的「行政長官」制度。 當時一般省份的省政府是委員合議制。省主席下設民政、財政、建設、教育四個廳,廳長由省府委員兼任,其目的在相互牽制,防止權力過分集中。理論上省政是由省府委員與主席共治,省府委員不是主席的幕僚佐治人員。但「臺灣長官公署」是首長制,各廳處長及其他行政人員均為「行政長官」的幕僚佐治人員。同時,公署除一般省政府中的民政、財政、建設、教育四個廳外,尚設有工礦、農林、交通、警務等處以及法制委員會、設計委員會、宣傳委員會等,均直屬行政長官。此外,原本屬於中央政府管轄的事物,像司法、監察、中央銀行、海關以及陸、海、空軍、國民黨省黨部等,行政長官亦均可指揮監督,形成軍政一元化集中的特殊局面。 抵臺到
民主作風 陳儀到臺灣後,不住日治時期總督官邸(即現在總統府旁的台北賓館),而住在臺灣電力公司的一所宿舍。這固然是他一慣的儉樸習性,也是為免給予臺灣同胞一種光復後與日治時期一樣的印象。他女兒文瑛帶著三歲的兒子由大陸來臺探望他時,半開玩笑地問他為什麽不住「總督府」,陳儀嚴肅的回答:「我是公僕,而不是騎在台灣同胞頭上的總督。」(註五) 此外,他也不准政府機構大門設置武裝警衛,即使他辦公的長官公署(即日後之行政院大樓)亦不例外,全部僅有七名警衛,在正門站崗的只有兩人,且著便服值勤,免于人民官府戒備森嚴的印象。同時准許人民自由出入,以免被視為是統治衙門。 陳儀的民主作風亦反映在他尊重言論自由上。臺灣光復之初,僅有臺灣新生報一家報紙。一九四七年陳儀開放報禁,全臺報紙雜誌正式登記者一躍為三十六家。許多報紙言論激烈,但縱使嚴厲批評政府,甚至對陳儀個人誹謗、漫駡、惡意醜詆,長官公署都為了尊重言論自由而不加干涉。這種政府不干涉言論、充份尊重新聞自由的作風,在當時的中國,是極少見的。〈他的美意,祇換來了因中摳不設防,二二八事件暴發時,差點讓臺灣〝浪人〞執武士刀直搗黃龍。他開放言論及報禁,結果被人用以掀起暴亂狂濤。..........易水註〉 遣送日人 日本投降時,約有三十萬日本武裝軍隊及四十多萬日本平民居臺,除大學教師、醫生等少數專業人員被留用外,其餘悉數於三個月內遣返日本,可謂極有效率。〈但仍引起不滿,竟成了暴亂之源----見蕭玉珍目擊記……易水註〉 釋放刑犯 陳儀接收臺灣後,認為當時嶽中刑犯,係被日本统治依日本法律判處者,現在臺灣既已回歸袓國,應該赦免這些受刑人,讓他們有自新的機會。於是約有三千名刑犯,被釋放出來,重見天日。 獨立金融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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