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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續
2010/06/06 23:45:19瀏覽459|回應1|推薦9

三、行政院秘書長

陳儀離開福建,赴重慶就任行政院秘書長(院長為蔣介石)及國家總動員會議主任。他為了想減少行政院內公文流程,增加行政效率,主張各級主管分層負責,於是草擬「分層負責制」辦法,準備提交行政院院會通過實施。但遭到想掌控大權的副院長孔祥熙反對。孔、陳兩人曾為此在會議中爭執,甚至相互拍桌,不歡而散。結果這個辦法未能實行,陳儀也離開了行政院。

一九四二年陳儀調任行政院經濟會議秘書長,主席是由蔣介石兼任,另並任國民黨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秘書長,主任一職亦是由蔣介石自兼。一九四三年調任陸軍大學教育長並代理校長(校長為蔣介石),另兼國防研究院主任及中央訓練團教育長。四四年夏,再兼任中央設計局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籌備接收臺灣事宜。

四、臺灣省行政長官

 

陳儀任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時,指示工作人員收集有關臺灣資料,擬訂了接管計畫。在政府組職方面,陳儀認為臺灣經日本統治半個世紀,為因應這種特殊環境,在接收後,其行政組織結構,不宜與一般的省相同,因而有了日後獨特的「行政長官」制度。

當時一般省份的省政府是委員合議制。省主席下設民政、財政、建設、教育四個廳,廳長由省府委員兼任,其目的在相互牽制,防止權力過分集中。理論上省政是由省府委員與主席共治,省府委員不是主席的幕僚佐治人員。但「臺灣長官公署」是首長制,各廳處長及其他行政人員均為「行政長官」的幕僚佐治人員。同時,公署除一般省政府中的民政、財政、建設、教育四個廳外,尚設有工礦、農林、交通、警務等處以及法制委員會、設計委員會、宣傳委員會等,均直屬行政長官。此外,原本屬於中央政府管轄的事物,像司法、監察、中央銀行、海關以及陸、海、空軍、國民黨省黨部等,行政長官亦均可指揮監督,形成軍政一元化集中的特殊局面。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九日陳儀奉命出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長官,九月七日受命兼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十月二十四日抵達臺北松山機場,步下飛機時,便對記者們說:「我到臺灣是做事的,不是做官的。」(註四)〈這是他的初哀、他的宏願,不幸成了他悲劇下場的遠因…….. 易水註

抵臺到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發生所謂的「二二八事件」止,陳儀在這短短的一年四個月中,除辦理了複雜的接收工作外,還有下列重要事蹟:

     

 民主作風

             陳儀到臺灣後,不住日治時期總督官邸(即現在總統府旁的台北賓館),而住在臺灣電力公司的一所宿舍。這固然是他一慣的儉樸習性,也是為免給予臺灣同胞一種光復後與日治時期一樣的印象。他女兒文瑛帶著三歲的兒子由大陸來臺探望他時,半開玩笑地問他為什麽不住「總督府」,陳儀嚴肅的回答:「我是公僕,而不是騎在台灣同胞頭上的總督。」(註五)

此外,他也不准政府機構大門設置武裝警衛,即使他辦公的長官公署(即日後之行政院大樓)亦不例外,全部僅有七名警衛,在正門站崗的只有兩人,且著便服值勤,免于人民官府戒備森嚴的印象。同時准許人民自由出入,以免被視為是統治衙門。

陳儀的民主作風亦反映在他尊重言論自由上。臺灣光復之初,僅有臺灣新生報一家報紙。一九四七年陳儀開放報禁,全臺報紙雜誌正式登記者一躍為三十六家。許多報紙言論激烈,但縱使嚴厲批評政府,甚至對陳儀個人誹謗、漫駡、惡意醜詆,長官公署都為了尊重言論自由而不加干涉。這種政府不干涉言論、充份尊重新聞自由的作風,在當時的中國,是極少見的。〈他的美意,祇換來了因中摳不設防,二二八事件暴發時,差點讓臺灣〝浪人〞執武士刀直搗黃龍。他開放言論及報禁,結果被人用以掀起暴亂狂濤。..........易水註

 

遣送日人

    日本投降時,約有三十萬日本武裝軍隊及四十多萬日本平民居臺,除大學教師、醫生等少數專業人員被留用外,其餘悉數於三個月內遣返日本,可謂極有效率。〈但仍引起不滿,竟成了暴亂之源----見蕭玉珍目擊記……易水註

 釋放刑犯

陳儀接收臺灣後,認為當時嶽中刑犯,係被日本统治依日本法律判處者,現在臺灣既已回歸袓國,應該赦免這些受刑人,讓他們有自新的機會。於是約有三千名刑犯,被釋放出來,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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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指導原則.
2013/02/26 08:45
陳儀與蔣介石是關鍵

他們如此相知,

則相互作為,

才是二二八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