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被孫中山先生召回,要他共同參與「第二次革命」--護法討袁,事敗後他出亡法國,並入里昂大學攻讀社會學。
1915年12月袁世凱稱帝,汪精衛再度應召回國參與「第三次革命」,袁世凱有意籠絡,然被他斷然拒絕。
1925年2月中山先生病危,執筆起草總理遺囑,總理一字未改。
1925年7月1日,廣東國民政府成立,他以全票通過當選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兼理軍事委員會主席。並執行中山先生遺命--聯俄容共政策〈為當時國際形勢之所需,總理遺囑中已明白指出:「…….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1926年4月1日,在全國國民黨代表大會上重申聯俄容共政策〈因國民黨右派戴季陶、楊森等召開西山會議,反對汪兆銘左傾〉。同年5月11日中山艦事件後〈又稱三二O廣州定亂,為蔣介石打擊共產黨與國民黨左派所發動的事件〉汪、蔣政見不合公開化,汪再度前往法國,不再問政。
1927年2月,因蔣介石掌權,北伐後,其獨裁作風大為黨人不滿,汪精衛再度應邀返國,就任武漢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反對蔣的排共政策。同年4月12日,蔣發動「四一二事件」〈清黨〉,對無武裝的共產黨員進行「肉體消滅」,汪給予痛斥。不久,蔣在南京成立新政府與武漢對峙,即所謂的「寧漢分裂」。同年6月5日,共產國際派人給中共中央發出「五月緊急指示」,要求:「改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凡有舊思想的一律驅逐,由各界工農代表取而代之」,引起了汪的强烈不滿,中共隨即發表宣言退出國民黨。此時汪即刻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在國民政府和軍中任職的共產黨黨員必須申明脫離共產黨,否則停職。同年1927年8月1日,共產黨發動南昌起義。8月8日,汪的武漢政府就開始大肆逮捕處死共產黨人,施行「武力分共」。
以上可見汪精衛由過去的聯俄容共轉為武力分共、反共,無非都是為了中國。當時的聯俄容共,並非愛俄親共。那時的反共,是因建國的理念本不相同,與對中山先生所創建中國國民黨的忠誠。蔣與他不和亦非蔣早有先見之明,是由於嫉妒與權力之爭〈當時汪的地位與聲望都比蔣高〉。以後十年,直到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件爆發,國民黨內分分合合,權力鬥爭不息,吵嚷不停。直到1932年7月17日,日軍已進攻熱河,時局趨緊,蔣、汪才重新和好。汪初期的抗日態度也十分堅决〈時任行政院院長,可是他指揮不動蔣系人馬與張學良〈張學良是東北王,自然主戰〉,結果衹有讓蔣復出,自己再度引退出國。
1933年3月,汪又應蔣介石之請,回國共同抗日〈主行政〉,但汪環顧情勢,日、我軍力懸殊,在獲蔣的支持下〈蔣主軍事〉,展開對日和平交涉,隨後有何應欽同日軍岡村寧次共同簽訂的「塘沽協定」,自然是在屈膝求和之下的條款,就此引發了全國對汪、何兩人首度稱呼「賣國賊」的怒吼。
1935年1月22日,日本外務大臣廣田弘毅表示:對中國「不威脅、不侵略」,汪認為有談判空間。後又因主戰派的强烈反對,汪表示辭職,後經蔣挽留。不期在11月1日國民黨四中全會上,遭右派軍人孫鳳鳴連擊三槍重傷入院,後赴歐就醫。不久,外交部副部長被暗殺,對日强硬派成主流,汪精衛、胡漢民等早期孫中山的核心幹部全部失勢,蔣介石由此獨攬大權。這裏沒有見到是否是蔣在幕後操弄的事實,但憑他的情治系統,他不會不知道;但,由於他的鄉愿,以致漁翁得利是可能的。
1937年1月,汪再度回國,不過又旋赴越南河內。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開始全面抗戰。12月22日,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發表第三次對華申明,表示「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撤銷治外法權…等主張。12月29日,汪即發出《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並另有電文〈文以「艷」字為代號,故又稱艷電〉,電稱:「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尊重中國之主權」、能使中國「完成其獨立」、以「互相善鄰和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三原則,「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可是不期日本近衛內閣在1939年1月4日突然辭任〈可見日本國內也有路線之爭〉,而原本支持汪的雲南軍閥龍雲也驟然變異,終使他的和平運動再次失敗。
1938年6月武漢、廣州相繼淪陷,國民政府退守重慶。汪精衛發出公開信質疑抗日派。
(筆者按:旅日史學家林思雲先生的資料抄錄有關章節以明其志,他說:「抗日派是不說老實話、不負責任。」和呢,是會吃虧的,老實地承認吃虧,並且求於吃虧之後,能有所抵償。戰呢,是會打敗仗的,老實地承認打敗仗,打了再敗,敗個不己,打個不己,終於打出一個由亡而存的局面來」。又說:「抗戰一個是丟,一個是燒;丟不了、也燒不焦的地方,都給了共產黨遊擊隊。抗戰只有一條路:亡國。此外還有一『和』的道路,我們應該拿出抗戰的决心和勇氣來講和。」)
1938年11月3日,日本政府發表第二次對華申明,意謂在蔣介石下臺與承認「滿州國」的條件下,願與國民政府直接談判。這裏看出日本的可惡,自己要喘息時還想先吞「滿州國」〈前東三省〉。全國輿論自然一片嘩然。但汪精衛在盱衡局勢後仍然主和,隨與蔣介石正式决裂,分道揚鑣。同年12月18日,汪悄悄離重慶由昆明飛越南河內。行前給蔣介石留下了長信訣別,意為他倆雖然所走道路不同,但目的都在救國。最後說「君為其易,我任其難」,意思是:你去領導容易的抗戰吧,我來承担艱難的和平工作。嗣後,蔣又幾度派人去河內行剌汪未遂。為什麼?是蔣對抗戰的前途缺乏信心對嗎?
今則試問「局外人」,這分明是同為愛國,路線不同,何來忠奸之分?而汪兆銘的犧牲奉獻,自始至終又有誰能與之倫比?汪精衛是個大漢奸,是國民黨右派給他的政治定位;也是共產黨因他曾經在1927年8月的「武力分共」,不同理念的宿仇,你〈國民政府〉說他是漢奸,那就漢奸吧!
筆者願再提以下兩則摘錄,以供澄清忠奸之說:
一、陳璧君女士在南京法庭上的辯護說:「日寇侵略,國土淪喪,人民遭殃,這是蔣介石的責任,還是汪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重慶統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南京統治下的地區,是日本人的佔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的,只有從敵人手中奪回了權利,還有什麼國可賣?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赤手收回淪陷區,如今完璧歸還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功。」
二、據報導,中共建國初期,宋慶齡、何香凝與周恩來曾找到毛澤東為陳璧君說情。毛澤東應允,只要陳璧君寫個認罪申明,就將她釋放。但陳璧君拒絕了他們的好意。
試想:若真認為汪先生是個大漢奸,宋慶齡等還敢去為她說情嗎?若汪先生真是個大漢奸,毛澤東只要她寫個認罪申明就可放了她!那對國人如何交代?說汪精衛是個大漢奸,絕非事實真相,不過是個政治定位而已。
今天的歷史家們應還原事實的真相!政治家們何不卸去前朝恩怨,憑良心說句公道話,還給汪精衛該有的歷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