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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汪精衛平反(2)
2010/02/09 17:19:11瀏覽2398|回應2|推薦7

1913年被孫中山先生召回,要他共同參與「第二次革命」--護法討袁,事敗後他出亡法國,並入里昂大學攻讀社會學。

191512月袁世凱稱帝,汪精衛再度應召回國參與「第三次革命」,袁世凱有意籠絡,然被他斷然拒絕。

19252月中山先生病危,執筆起草總理遺囑,總理一字未改。

192571,廣東國民政府成立,他以全票通過當選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兼理軍事委員會主席。並執行中山先生遺命--聯俄容共政策〈為當時國際形勢之所需,總理遺囑中已明白指出:「…….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192641,在全國國民黨代表大會上重申聯俄容共政策〈因國民黨右派戴季陶、楊森等召開西山會議,反對汪兆銘左傾〉。同年511日中山艦事件後〈又稱三二O廣州定亂,為蔣介石打擊共產黨與國民黨左派所發動的事件〉汪、蔣政見不合公開化,汪再度前往法國,不再問政。

19272月,因蔣介石掌權,北伐後,其獨裁作風大為黨人不滿,汪精衛再度應邀返國,就任武漢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反對蔣的排共政策。同年412日,蔣發動「四一二事件」〈清黨〉,對無武裝的共產黨員進行「肉體消滅」,汪給予痛斥。不久,蔣在南京成立新政府與武漢對峙,即所謂的「寧漢分裂」。同年65日,共產國際派人給中共中央發出「五月緊急指示」,要求:「改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凡有舊思想的一律驅逐,由各界工農代表取而代之」,引起了汪的强烈不滿,中共隨即發表宣言退出國民黨。此時汪即刻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在國民政府和軍中任職的共產黨黨員必須申明脫離共產黨,否則停職。同年192781,共產黨發動南昌起義。88,汪的武漢政府就開始大肆逮捕處死共產黨人,施行「武力分共」。

以上可見汪精衛由過去的聯俄容共轉為武力分共、反共,無非都是為了中國。當時的聯俄容共,並非愛俄親共。那時的反共,是因建國的理念本不相同,與對中山先生所創建中國國民黨的忠誠。蔣與他不和亦非蔣早有先見之明,是由於嫉妒與權力之爭〈當時汪的地位與聲望都比蔣高〉。以後十年,直到1932128一二八事件爆發,國民黨內分分合合,權力鬥爭不息,吵嚷不停。直到1932717,日軍已進攻熱河,時局趨緊,蔣、汪才重新和好。汪初期的抗日態度也十分堅决〈時任行政院院長,可是他指揮不動蔣系人馬與張學良〈張學良是東北王,自然主戰〉,結果衹有讓蔣復出,自己再度引退出國。

19333月,汪又應蔣介石之請,回國共同抗日〈主行政〉,但汪環顧情勢,日、我軍力懸殊,在獲蔣的支持下〈蔣主軍事〉,展開對日和平交涉,隨後有何應欽同日軍岡村寧次共同簽訂的「塘沽協定」,自然是在屈膝求和之下的條款,就此引發了全國對汪、何兩人首度稱呼「賣國賊」的怒吼。

1935122,日本外務大臣廣田弘毅表示:對中國「不威脅、不侵略」,汪認為有談判空間。後又因主戰派的强烈反對,汪表示辭職,後經蔣挽留。不期在111國民黨四中全會上,遭右派軍人孫鳳鳴連擊三槍重傷入院,後赴歐就醫。不久,外交部副部長被暗殺,對日强硬派成主流,汪精衛、胡漢民等早期孫中山的核心幹部全部失勢,蔣介石由此獨攬大權。這裏沒有見到是否是蔣在幕後操弄的事實,但憑他的情治系統,他不會不知道;但,由於他的鄉愿,以致漁翁得利是可能的。

19371月,汪再度回國,不過又旋赴越南河內。

19377月7日盧溝橋事變,開始全面抗戰。1222,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發表第三次對華申明,表示「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撤銷治外法權…等主張。1229,汪即發出《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並另有電文〈文以「艷」字為代號,故又稱艷電〉,電稱:「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尊重中國之主權」、能使中國「完成其獨立」、以「互相善鄰和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三原則,「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可是不期日本近衛內閣在193914突然辭任〈可見日本國內也有路線之爭〉,而原本支持汪的雲南軍閥龍雲也驟然變異,終使他的和平運動再次失敗。

19386月武漢、廣州相繼淪陷,國民政府退守重慶。汪精衛發出公開信質疑抗日派。

(筆者按:旅日史學家林思雲先生的資料抄錄有關章節以明其志,他說:「抗日派是不說老實話、不負責任。」和呢,是會吃虧的,老實地承認吃虧,並且求於吃虧之後,能有所抵償。戰呢,是會打敗仗的,老實地承認打敗仗,打了再敗,敗個不己,打個不己,終於打出一個由亡而存的局面來」。又說:「抗戰一個是丟,一個是燒;丟不了、也燒不焦的地方,都給了共產黨遊擊隊。抗戰只有一條路:亡國。此外還有一『和』的道路,我們應該拿出抗戰的决心和勇氣來講和。」)

1938113,日本政府發表第二次對華申明,意謂在蔣介石下臺與承認「滿州國」的條件下,願與國民政府直接談判。這裏看出日本的可惡,自己要喘息時還想先吞「滿州國」〈前東三省〉。全國輿論自然一片嘩然。但汪精衛在盱衡局勢後仍然主和,隨與蔣介石正式决裂,分道揚鑣。同年1218日,汪悄悄離重慶由昆明飛越南河內。行前給蔣介石留下了長信訣別,意為他倆雖然所走道路不同,但目的都在救國。最後說「君為其易,我任其難」,意思是:你去領導容易的抗戰吧,我來承担艱難的和平工作。嗣後,蔣又幾度派人去河內行剌汪未遂。為什麼?是蔣對抗戰的前途缺乏信心對嗎?

今則試問「局外人」,這分明是同為愛國,路線不同,何來忠奸之分?而汪兆銘的犧牲奉獻,自始至終又有誰能與之倫比?汪精衛是個大漢奸,是國民黨右派給他的政治定位;也是共產黨因他曾經在19278月的「武力分共」,不同理念的宿仇,你〈國民政府〉說他是漢奸,那就漢奸吧!

筆者願再提以下兩則摘錄,以供澄清忠奸之說:

一、陳璧君女士在南京法庭上的辯護說:「日寇侵略,國土淪喪,人民遭殃,這是蔣介石的責任,還是汪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重慶統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南京統治下的地區,是日本人的佔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的,只有從敵人手中奪回了權利,還有什麼國可賣?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赤手收回淪陷區,如今完璧歸還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功。」

二、據報導,中共建國初期,宋慶齡、何香凝與周恩來曾找到毛澤東為陳璧君說情。毛澤東應允,只要陳璧君寫個認罪申明,就將她釋放。但陳璧君拒絕了他們的好意。

試想:若真認為汪先生是個大漢奸,宋慶齡等還敢去為她說情嗎?若汪先生真是個大漢奸,毛澤東只要她寫個認罪申明就可放了她!那對國人如何交代?說汪精衛是個大漢奸,絕非事實真相,不過是個政治定位而已。

今天的歷史家們應還原事實的真相!政治家們何不卸去前朝恩怨,憑良心說句公道話,還給汪精衛該有的歷史定位。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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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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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了‧.‧‧
2012/03/09 09:33
是時候了

根據史實,兩岸都應該把這段歷史攤開來了‧‧‧

此抄一段當年同盟會中汪精衛與胡漢民刺殺攝政王的往事

「我們由當年〈1910〉他決然的「慷慨歌燕市,從容赴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孤絕的「啣石成痴絕,滄波萬里愁;高飛終不倦,羞逐海鷗浮。」及其「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青磷光不滅,夜夜照高台。」的懷抱,聯繫到當年他和胡漢民爭取出任彈炸清廷重臣的任務(同歸於盡)時,以「海外奔走為效甚微,不有劇烈舉動何以振起人心?弟又不長於軍事,既決志犧牲,只有唯所自擇。」[1]的自薦決行語,我們已可見國民黨徒眾當年「雖千萬人吾其往矣」的決絕悲劇成分的情操;至於,汪氏在該震撼海內外行動的近三十年後〈1939〉的國族困局裡,卻將自己置於「投敵」、「漢奸」,隨時可能被同胞暗殺之地位,對應於當年以「革命黨人只有二途:或為薪,或為釜,薪投於爨,火光熊然,俄頃灰燼;而釜則儘受煎熬,其苦愈甚。二者作用不同,其成飯以供眾生之飽食則一。」 而以「我今為薪,兄當為釜」的血書赴義的胸襟,則更簡直是延續中華文化「趙氏孤兒」故事裡,統攝捨命、捨名的「自我成就」之道,那豈非另一種他人不可效法而足以輝耀百代的偉大情操。」

請參考



泥土敬白
烈日春風(hsingjou18) 於 2012-03-10 12:17 回覆:

汪精衛

1、有無派和平軍隨日軍去南洋打仗的事?

2、對京滬杭敵前的情報人員是否有掩護的事實?

3、是否有曾承日本威脅,他不從的事實?

4、蔣、毛爭著獨佔抗日之功,判 汪漢奸罪是可恥的。

5、兩岸史家應給汪精衛一個公道。


航迷老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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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所造成
2010/04/29 10:50

我的看法是以當時那個時代,在那種芬圍下,汪精衛是位才子,輿論幾乎一面倒的批評他的賣國行為,這種情況套句現代的話是言論自由,但從另一角度看也說對〈汪〉不公平。

那時的輿論所造成的影響,是很重大而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