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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1 22:02:46瀏覽86|回應0|推薦2 | |
何必「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郭台銘的妻子曾馨儀,因帶著其婆婆的外傭,上街購物,被某報爆料,認其違反「就業服務法」,引起勞委會函請北市勞工局訪查,好像天大的事一樣。 這件事,筆者認為「無聊」。那份一向以爆料起家的報紙,可能實在找不到題材了,隨便找一個名人的事來充版面。 「就業服務法」本身灰色不明。例如:「外籍看護工只能照顧被看護者,工作內容僅限照顧被看護者的生活起居等」,若僱主要求看護工照顧其他家人烹煮、洗衣、清潔環境等,將會被處罰。 請問如果真要是依法,我敢說曾馨儀這種事,在台灣天天發生、處處發生,沒有一家看護工僱主不違法的? 在一個廚房,可能看護工只燒一頓被照顧者的飯菜,其他家人另燒嗎?可能嗎? 在同一洗衣機內,可能看護工只洗被照顧者的衣服,其他家人另洗嗎?可能嗎? 在一個屋簷底下,看護工只打掃被照顧者房間,其他房間被照顧者不會去待嗎?可能嗎? 曾馨儀帶婆婆的外傭,上街購物,幫忙提貨,那貨很可能有一份也是婆婆要買的、要吃的,有甚麼不可以要看護工陪的?說不定那外傭高興都來不及呢?據我所知,看護工最喜歡的就是陪同僱主外出,因為她們可藉此出來透透氣,因此,這等事,如果外傭沒有委屈的感受,何必「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那家報紙對這等小事也上篇幅,當爆料題材,未免也太浪費公共資源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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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