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身分證遺失 → 法令修改了(戶政法規查詢) 應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轉載)
2013/01/13 04:37:11瀏覽345|回應0|推薦0

身分證遺失 → 法令修改了(戶政法規查詢)
應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可保護自己的權益

  身份證遺失時 → 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證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錯誤示範


 <<正確做法>>

 

   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 


國民身分證遺失電話掛失辦理方式
 

  應馬上準備

  1.二年內身分證用彩色大頭照1張,(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2.規費 200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或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 領 / /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 /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藉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 /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oz786428&aid=722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