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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3 04:37:11瀏覽345|回應0|推薦0 | |
身分證遺失 → 法令修改了(戶政法規查詢)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可保護自己的權益。 身份證遺失時 → 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證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正確做法>>
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
應馬上準備 1.二年內身分證用彩色大頭照1張,(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2.規費 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或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 領 /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 / 補 /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藉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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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