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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壞法 前程削盡
2011/12/24 11:46:05瀏覽246|回應0|推薦12
文/雲兒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清人汪道鼎述說:浙江鄞縣有位姓余的書生,出生時異香滿室,霞彩照天。他誕生的那天晚上,他外祖父某翁夢中來到文昌宮,見帝君親自送一名偉丈夫出宮,旌旗前導,節幡後擁,非常有威儀。旁邊一位綠衣吏拿著黃冊注視某翁,說:「這是某某星君下凡,就是你的外孫。」於是將手中黃冊給某翁翻閱。黃冊首頁大書某某、字某某,下面用小字羅列官爵,寫滿一頁還沒列完。大意是九歲入學宮,十七歲中解元,旋即登進士,殿試第一當狀元,歷任清貴官職,做遍京官和地方官,最後官居台輔,封為上公,文治武功,勛業彪炳。某翁還沒看完就被家人喚醒,女婿家來人通報說生外孫了。第二天早上某翁前去看外孫,與女婿家談起各自遇到的奇異徵兆,都驚喜不已,預測孩子今後會成為國家棟樑。

余生自幼相貌不凡,長大點後聰穎絕倫,讀書一目十行。七歲就能寫文章,九歲就進入縣學校,一時被譽為神童。他母舅是有名的進士,去廣東作知縣時帶余生同行。在廣東住了幾年後余生已經十七歲了,博學多才,見到他的人無不為之傾倒。當時母舅的兩個兒子與余生同學,遠遠沒有余生聰明。

當年秋天正逢鄉試,母舅因為兩個兒子的學業未成,打算等下次再考,讓兩個兒子和余生一起回鄉應試。母舅正在猶豫未決,一天晚上夢見關帝召他去開示說:「余某不回鄉,浙省沒有解元,你趕快讓他回去。」母舅醒後,就為外甥打點行裝,催促他回鄉,並送給他很多路費。余生自負功名手到擒來,沒有管束後一路上留情花柳,揮金如土,才過庾嶺路費就花光了。

這時余生路過江南某縣,該縣知縣與余生母舅是同年進士,一向喜愛器重余生。余生前去拜見,知縣熱情招待,安頓他在外面某戶人家中借宿。該戶人家主人一向奸猾,縣裏有某位懷孕未產就守寡的富人遺孀,族人垂涎富人資財,誣蔑富人遺孀守寡後有姦情,打起訴訟官司,該戶人家主人就是背後唆使者。幸虧知縣明察,族人幾乎敗訴。該戶人家主人見余生是知縣的上客,就重重賄賂余生,求余生為官司說情。余生費用正窘迫,就向知縣謊稱:「那寡婦聲名狼藉,滿縣皆知。大人初審時為她極力保全,人們都懷疑大人得了淫婦銀子,有意偏袒。不才承蒙大人厚愛,又知道大人一向公正廉潔,不忍大人因為被底下的衙役矇蔽而蒙受不潔的名聲,斗膽採集我聽到的消息告訴大人。」知縣被他的謊言所迷惑,立刻召集原告被告,全部推翻之前判斷,判決富人遺孀休回娘家,叫族人另外為富人立嗣。族人於是將富人資財盡情瓜分,給余生一千兩銀子當好處費。余生得了銀子上路,富人遺孀被休回娘家後就自縊了。

余生途經衢州時,衢州知府也與余生母舅是同年進士,也器重余生。余生前去拜見,知府也安頓他在外面某戶人家中借宿。衢州也有一位富人遺孀新近守寡,族人誣告遺腹子是抱養的。族人縣裏的官司還沒打完,又告到府裏,知府也頗以為族人理虧。余生又收受了富人族人的銀子,花言巧語遊說知府。知府也被其迷惑,判決遺棄遺腹子,讓族人的子弟繼嗣。

余生兩次獲利甚豐,非常得意,結果鄉試竟然名落孫山。回鄉後,余生更加為非作歹,專門當訟棍。余生的心計又巧,文筆又刁,造謠誣陷如同幻化海市蜃樓一樣隨心所欲,被他陷害的人非常多。而他參加科舉考試也是屢屢敗北,年過四十還是個秀才。他母舅告老還鄉後,聽說他的劣跡非常憤怒,將他關在家裏不許外出。

一天晚上,余生母舅夢遊城隍廟,看見兩個衙役坐在廊下。一個衙役說:「余某二十年來屢次考試屢次除名,為甚麼?」另一個衙役哂笑道:「今年考試他又因為某事被除名了!幸虧他舅舅代他幹了某事,他還可以活。」余生母舅非常驚訝,作揖詢問,衙役就給他看黃冊。黃冊首頁寫著余生姓名,所列的官爵也如同余生外公所見。然而黃冊上記載余生惡行累累,將官爵幾乎折盡,最後僅剩一個舉人,又因為清明那天幹了某件壞事被削去,那件事正是余生清明掃墓時幹的。黃冊上註定的余生的壽命也如同衙役所言,本來已經折盡,又因為他舅舅代他幹了某事得以延續。

余生母舅醒來後急忙喊余生到床前來,歷數他的罪惡,告訴他夢中所見。余生痛哭服罪,從此稍稍收斂,二十多年後去世,到死還是個童生。

舞文構陷是極重的罪。唐代時有兩個小吏,一個貪污納賄,一個舞文構陷,同時被關押入獄。恰逢唐代包青天活閻羅柳公綽斷案,別人以為柳公綽這麼廉正,一定會把貪污納賄者作為首惡正法。結果柳公綽判詞寫道:「贓吏犯法,法在;奸吏壞法,法亡!」於是誅殺了那個舞文構陷的奸吏。

(根據清代汪道鼎《坐花志果果報錄》)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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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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