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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嚴苛的標準審視宗教人物與教義
2013/12/15 21:44:27瀏覽293|回應0|推薦1

日月明功,害死一個品學兼優的高中生。

優秀高中生,正有著璀燦的前程等著他,一個還沒有發光發熱的生命就這樣被邪教思想摧殘了!

宗教思想害人事件,不是始於今日。

最可怕的是1978年蓋亞那瓊斯鎮「人民聖殿教」集體自殺事件,教主吉姆·瓊斯和908名的追隨者於集體謀殺或自殺中死亡;而死者竟然包括274名兒童。

台灣社會自古以來有個囫圇吞棗的思考模式:「宗教都是勸人為善」。

在這個不精確的想法之下,給予魚目混珠的不肖之徒,冒充教主、先知或能人的機會。

永遠要記住一句話,「依法不依人」,甚至連你的這個宗教之「法」(教義),我都要嚴格理性檢驗,合不合乎邏輯,有無違反正常人性。

再永遠記住一句話,凡是造神運動的宗教,都十分危險。只要他是人,都跟我們差不多,名氣多麼大的教主,也都只是比我們稍微有修持而已,還是有缺點,保留質疑的空間,不值得趴地膜拜!

教義,如果禁不起俗世正常邏輯的檢驗,大都導人於盲。

總歸一句話:嚴格檢驗活在人世的所謂「大師」或者「活佛」;嚴格邏輯辯證宗教的教義,只要發現失去常理,就要質疑!

這樣,就會減少悲劇的發生!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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