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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的一天(上)
2006/05/25 20:00:16瀏覽691|回應1|推薦2

  這裡是我國北部一間山坡地住宅的客廳,突然有一位身穿金色軟甲,手持金劍的青年冒出來,把正在看報紙的男主人嚇了一大跳:外星人?還是鬼?
  「這是哪裡?」
  「地球。陽間。我家」主人語無倫次地把道路門牌號碼都告訴他。
  「別怕,我不是壞人,」他收起劍說:「是巫婆把我變來的,因為我剛才殺了她的寵物『雙頭巨龍』。」
  「如果不是他瘋了,就是我瘋了。」主人心裡想。
  警察趕來後,以擅闖民宅的罪名,將這名自稱王子的疑似精神病患逮捕。由於「憑空冒出」這種現象超出人類的理解範圍(雖然大衛魔術表演過好幾次了),主人便不再堅持這種說法,以免被一起送到杜鵑窩。
  至於這裡是哪一國,目前國際間還沒有一個統一而切確的名稱,因為現在是一九九四年。

  警局中,竊盜組組長:「我再問你一次,你叫什麼名字?從什麼地方來的?」
王子很有耐心的又說了一次:「我叫藍斯洛,是黃金城的王子,我到長黑古堡救公主的時候,被女巫用水晶球施法術變到你們這裡來。」他明白自己突然進入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度,難免被誤以為是壞人,所以並不責怪這些警察。
  組長覺得繼續把他當一般人審問下去不是辦法,應該換一種方式:「你是哪個世紀的人?西元幾年出生的?」
  「很久很久以前。」
  「你們使用哪一種錢幣?」
  「我國直接用金子、銀子或寶石,不鑄造錢幣。」
  「你們國王是誰?」
  「家父藍飛立,而準岳父是鑽石山國王蘇比德,我跟蘇珊公主四年前就訂婚了。」
  本以為他可能是穿越時光隧道而來,可是歷史上並沒有這兩個國家和國王,只好運用催眠術,使他說出實話。
  藍斯洛在催眠狀態下所說的,跟原先的沒有不符之處,而且把細節交待的更清楚。

  鑽石山王國平常有三百六十五個山頭,另一座長黑山每隔四年出現一次,女巫就住在山頂的古堡中。原訂於上個星期天出嫁的李凱欣,在婚禮前一天被巨龍抓走,有人聽到女巫喊說:「在我結婚以前,你們誰也別想嫁!」
  「我岳父派人到黃金城通知我婚禮延期,因我提前出發沒碰上使者。就在我到達皇宮的當天清晨,公主也被抓走了,牆上留有『還我丈夫』四個字,巨龍還燒傷了好幾名侍衛。我獨自騎馬前往古堡,憑著刀槍不入的金縷衣,和可伸縮自如、斬金斷玉的神劍,故能毫髮無傷的闖過重重機關。我殺死的龍是她唯一的夥伴,女巫為了替他報仇,決定把我變到一個殘酷的現實世界,要讓我經歷無法想像的痛苦……」
  「經過檢驗證明,此人確實來自童話世界,並非故意闖入民宅,而且沒有偷竊強盜的行為,我覺得該放他走,各位有什麼意見?」
  「他殺害稀有動物,仍然有罪。」
  「雙頭巨龍不是保育類動物,是怪物。」
  「他有神劍,算不算非法持有槍械?」
  「你家沒有菜刀、水果刀、美工刀嗎?」
  「要是他去破壞核電廠怎麼辦?放他出去是個禍害。」
  「他連什麼是核能都不知道,怎麼會反核。」
  「我們雖然不容易找到女巫,但道士、乩童多得是,趕快請人把他變回去不就結了。」
  與會人士七嘴八舌的一番辯論,最後鼓掌通過無罪開釋。

  在隔壁的偵訊室,陳警員問王子:「你有什麼打算?」
  「我想可能要先找個水晶球。」
  「對了,在催眠中,你還記得女巫對你唸的咒語,我放給你聽。」
  王子指著錄音機問:「誰把我的聲音變進去的?他會不會其他法術?」
  「沒有,這只是一種機器,只會重覆你講的話。」
  藍斯洛把咒語抄下來,放進口袋。
  「因為你不是嫌犯也不是證人,我們不能提供你吃住,你可以到斜對面的銀樓把金子換成鈔票,說是我介紹你去的,先換一塊就好,他們才不會問東問西。」陳警員並教他鈔票的用法。
  一名女警拿著一張公文進來:「局長考慮到你沒有任何證件,出入各個場所會有許多不便,所以開了這張證明給你帶著,另外還會借你一套衣服。」
  王子有點驚訝地問:「妳也是警察嗎?」
  她天資聰穎而且長期受到特別待遇,所以一聽就明白他的問題:「是啊,我們各行各業連軍人都有女的。」
  王子心裡想,這世界真的很殘酷。
  「把劍收好,不要讓別人以為你要搶劫,也要小心不要被別人搶。」陳警員送他到門口:「還好你沒有被情報局或調查局的人發現,不然事情就不會這麼簡單了。」

  藍斯洛換好錢,吃飽飯,已經晚上十點。
  「歡迎光臨,請問你要休息還是過夜?」
  「我要休息,也要過夜。」
  櫃台小姐暗自竊笑,他大概是第一次住旅館,這年頭很少有造麼單純的年輕人了。
  「麻煩身分證借我登記一下。」
  「我不是貴國的居民,我有這張通行證。」
  「本證明書持有人:藍斯洛,因逢意外暫於本國居留,由於生活習慣與國人差異頗大,恐將發生誤會衝突,特開立本文件,證明此人無犯罪前科,且精神正常。」底下是警察局長和心理醫師的簽章(讀者看到這裡已可確定本文的我國不會是台灣)。
  新近獨立及正在革命的國家不少,櫃台小姐覺得他可能是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不但安排他住進最好的房間,還比照領有貴賓卡的常客,給他七折優惠。

  王子洗完澡,正要上床時,一個中年男子來敲門,輕聲喊:「先生!」
  他打開門:「有什麼事?」
  阿雄把頭伸進房裡、探了兩眼:「您一個人啊?」
  「是的,我的僕人都沒有來。」
  「那您是不是要找小姐呢?」這個呆呆的有錢人,可以狠狠地敲他一筆。
  「你怎麼知道?我是在找蘇珊公主和一位李姓姑娘,但貴國似乎沒有公主。」王子從審問中得來的印象。
  「原來先生不是本國人,難怪不知道我們這裡公主多的是,應該有叫蘇珊的,姓李的姑娘也不難找,我幫你問問看,叫她們馬上過來。」阿雄故意講完這些話就飛奔下樓。王子搞不清楚狀況,來不及阻止他,只好換上唯一正式的服裝,準備接見同名同姓的公主和姑娘。
  黃金城及其鄰國說的小姐和姑娘,雖然都指未婚女性,但前者是對貴族的尊稱,後者是平民。而阿雄所講的小姐乃總括特種行業服務員,姑娘是偷渡來的大陸妹的代號,公主則是學歷較高的伴遊女郎。

  二十分鐘後,他帶了兩名女子回來,阿雄看見王子身著戰袍,聯想到他可能也自備手銬和皮鞭。
  「這位是蘇珊公主,這是李姑娘,都長得不錯吧?」
  「公主美豔大方,姑娘嬌麗玲瓏,都很漂亮。」
  「那您就手下留情,」阿雄趨身向前小聲說:「輕一點,別鬧出人命。」他退出房門:「先享受後付款,沒有時間限制。」把站在後面的李蘭推進去,並關上門。
  他慎重地在蘇珊的手背上親了一下:「公主晚安,我是黃金城王子藍斯洛。」
  蘇珊覺得這個剛參加化妝舞會回來的人,既拘謹有禮,又不失幽默。李蘭卻認為他是有幻想症的性變態,不然怎麼一次叫兩個,急忙退後一步,不跟他握手。
  王子解釋道:「妳不用怕,我並沒有召見,不,邀請兩位過來,是剛才那位好心但說話有些奇怪的先生,誤會我的意思了,其實我是在找我的未婚妻和被關在一起的姑娘。」他覺得我國的交通很恐怖,不好意思立刻趕她們走:「不過既然來了,就坐一下喝一杯水吧。」
  王子自己坐在單人椅上,蘇珊便拉著蘭兒一起坐長條沙發。
  「你的未婚妻怎麼會跑去當公主呢?」蘇珊問。
  「她一出生就是公主了啊,難道妳不是嗎?」
  「我是經過美姿儀態訓練,而且學了英文、日文、舞蹈,才取得公主的資格。她剛生下來就被父母賣掉了?」
  「賣?我們給的聘金是要娶她為妻,並非買來當奴隸,怎用賣這個字眼?還有我們是在十六歲時訂親,不是指腹為婚的。」
  兩人雖然有問有答、實話實說,但像是雞同鴨講,聽得三頭霧水。

  經過一番長談,王子終於瞭解,蘇珊的工作主要是在「皇家休閒中心」陪酒伴舞,偶爾陪人出國度假。當初踏入這行,可說是七分無奈、三分自願,為了替父親還債,很難找到比這賺錢更快的行業。剛開始只是賣笑不賣身,後來禁不起一夜數萬元的誘惑(這種價碼是第一次才有)……現在回想起來很不值得,但已經後悔莫及,只好借免費的酒澆愁,苦中作樂。她平常沒有機會說這些,好不容易碰上個可傾訴的對象。
  王子出於安慰的說,其實生在皇族也有許多困擾,繁瑣的宮廷禮節,貴族間的爾虞我詐、爭權奪利,「父王對我有很高的期望,皇兄卻擔心我的表現太好,奪走他的王位繼承權。」這次提早離開黃金城,也帶了點逃家的成份,沒想到公主會被壞人抓走……雖然人總是從一個困境跳進另一個困境,但也不該姑息養奸,讓處境繼續惡化下去。他說到後來,變成在自省、共勉。
  蘭兒在旁內心波濤洶湧,掙扎不已:這古怪的人救得了我嗎?這就是我要投奔的自由嗎?雖然從不發薪水的老闆常警告我們,絕不可將自己不幸的遭遇告訴客人或者企圖逃跑,否則會被打得半死,可是他又不是嫖客(甚至不是人類),我只要讓他跟蹤我回妓院,他再去報警就好了,就算他們出獄後要修理我,也已經被遣送回國,找不到我了。
  所以蘭兒就告訴王子,父母為她花盡積蓄,讓她逃出鐵幕,卻誤上賊船,摔入火坑的過程。
  藍斯洛向來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立刻決定去救那些雛妓。還問蘇珊的休閒中心,有沒有人被虐待、迫害。她可不想帶著外人去砸他們「皇家」的招牌,故謊稱沒有,可謂愚忠愚孝的現代典範。
  王子和蘭兒還要討論營救細節,蘇珊覺得與自身有利益衝突必須退出,起身說:「既然你們執意如此冒險行事,那麼就請您走您的平交道,讓我過我的捷運橋,兩位保重,我先告辭。」她總是能配合客人的身分來歷,揣摩各種方言語彙,也算一種職業病。
  王子自幼才思敏捷,這種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基本原理豈會不懂,也站起來說:「好,祝妳早日脫離險境,重見光明。」當然,他的亂用成語都是顧名思義的。


                ──原載於民國83年10月6日  自立副刊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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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陳學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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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聖來看文...
2006/05/25 21:27
的確是有意思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