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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他家非法的十幾億,原來只是犯了社會文化罪?
2009/09/12 00:40:05瀏覽299|回應0|推薦4

或許只有無罪開釋,扁家才會覺得是合理的審判!

阿扁曾經是台灣人民的新希望,曾經讓一堆年輕人以加入民進黨為豪,曾經讓國民黨有失去新生代的支持之虞,而開始調整偏右的政策

他「擅自」轉移了公款入海外私人帳戶

他主張這些錢是來自政治獻金,所以以後大家也不要再傻傻的捐獻家裡的飯錢、小孩的補習錢給政黨,原以為是為了國家社會的理念,其實是捐給人家家去買積架和帝寶

他認為那些是政治獻金,所以充其量只是犯了「社會文化罪」

六法全書翻遍了也沒有這種罪名,所以他的罪是只需要去找神父告解的程度而已?

這人曾經挾著高人氣是台灣民主輪替的驕傲

一轉眼,難道權力真的必定會使人腐化?希望在馬英九身上真能看到反例!

不要再讓死忠深綠的說「哎呀,都一樣拉,貪多貪少而已拉...」「錢要拿,多少有為人民做點事就好!」

台灣人民不應該只能卑微的這麼期望政府而已!

那些還在說要發動抗爭保扁出來的人,這樣的劇碼真是把他的選民看扁了!

中國人民很羨慕台灣人可以有這樣的民主性,批判貪腐的領導人,我們實在是無奈的笑笑下,應該讓台灣的人民民主監督力要繼續的茁壯,才不負阿扁給我們的這沉重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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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宣判/緩刑罰金繳不起!珍律林志忠:陳致中非常失望

更新日期:2009/09/11 17:42 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扁家四大案今(11)天下午4時,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一審宣判,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涉及洗錢罪成立,分別判2.6年及1.8年有期徒刑,黃睿靚則獲緩刑5年但需罰2億元,吳淑珍律師林志忠表示,已與陳致中連絡上,致中認為判的非常重,雖然有緩刑,但2億元的公益捐繳不起,對結果非常失望。

扁家四大案一審宣判,前總統陳水扁在內的13位被告都未出庭, 扁家牽扯的國務機要費、洗錢、南港展館、龍潭購地四大弊案及追加起訴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做出一審宣判,前總統陳水扁集六罪於一身重判無期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禠奪公權終身;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涉及7項罪名,也判處無期徒刑,罰金3億元,兒子陳致中涉洗錢罪,判處2年6個月,媳婦黃睿靚判處1年8個月,緩刑5年,兩人各罰金1.5億元,黃睿靚若免服刑須繳公庫2億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面對重判的結果,吳淑珍的律師林志忠下午指出,在宣判後並未連絡上吳淑珍,但已與陳致中通過電話,他轉述陳致中的說法指出,致中認為判的很重,雖然黃睿靚獲緩刑,但附2億元的公益捐,他們繳不起,因此,他對判決的結果非常失望。

律師林志忠說,由於法只針對不利證據加以承認,對判決結果,心裡早就有數,但結果出來了還是很失望。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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