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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20:42:09瀏覽429|回應0|推薦2 | |
【生活心法 】為什麼要生氣?佛法認為,「貪、瞋、癡」是我們人類的三種根本煩惱,稱為「三毒」。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避免起瞋心,只不過有一些人是瞋恨在心裡,沒有表現出來罷了。 所以,我們通常會把瞋譬喻為火,又稱為瞋火,是因為它像火一樣會使我們失去清涼的智慧。 可惜的是,要一直保持心靈的平靜,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瞋恨的起因,一般認為是外在環境無法獲得滿足,或者不能讓人順心如意,而使人的內心產生衝突而生起瞋恨心。 雖然自己恨自己不會傷害別人,但是心中有恨意總是不好的,尤其當自己恨自己到了極點時,就會開始處罰自己,而對自己最大的處罰就是自殺。因為討厭自己這麼差勁,於是覺得實在是生不如死,不如死了算了。 化解的方式有兩種:首先是觀念的化解,其次是方法的修行。 但是如果我們面對問題沒有慚愧心和懺悔心的話,業還是不容易消解的。 對己慈悲,就是要用智慧來處理自己的事,凡事不要感情用事,那麼容易動氣、動情緒。 而對人慈悲,就是不管他人有理或沒理,都應該原諒他,就像我們也希望別人能諒解我們一樣,要將心比心。 如果我們能以身作則,或是設身處地諒解他人,瞋恨心就會慢慢地減少了。 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放下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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