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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第五章 釋格物致知
2010/07/13 13:01:52瀏覽2414|回應0|推薦0

傳第五章 釋格物致知

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所謂致知(推極我的知識)在格物(窮至事物的道理)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言就在事物上)而窮(是只、極的意思)其理也。

蓋人心之靈(智慧最高的),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

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

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開通的樣子)貫通焉,則眾物之表(指理的大綱)裏(指理的條目)精(細緻)粗(大率)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

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主旨:

本章是朱子補撰,解釋格物致知的道理,從研究這道理的所由說起,推演後來的功效,歸結到知之至也。

語譯:

所謂致知在格物的意思,是說要想增進我們的知識,凡遇著一件事物便用心考究它的原理。

大抵以人心的靈敏,沒有人不具有知識的,而天下的事物,也沒有一樣不具有原理的;只因在事物的原理上,不曾下過窮究的工夫,所以他的知識就很有限,不能夠徹底明白。

因此大學開始教人,必使求學的人就其所遇的一切事物,以他所已知道的道理更深一層的去探討窮究,以求達到最高深的境界。

等到用力久了,自然就會有一天心竅徒開,而貫通一切的道理了,那末,天下各種事物的外表、內裡,細的、粗的,就沒有想不到的了,那我心的整個本體和最大作用,也就沒有不明暢的了。

這就叫做窮究事理,這也就是說所知道的都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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