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Gospel of John
蕭淑華Helen Hsiao (Hsiao, Shu-Hua) http://helen0618.myweb.hinet.net/
我從小喜歡閱讀,只要是書,就一定會看;只要有免費贈閱,也一定會索取。就這樣,我小學期間,收到好幾期台灣聖經公會的聖經函授課程,回覆完成的閱讀測驗題後,收到一本小聖經,不久,就夢見上帝,要我「追隨」到聖山。
台灣聖經公會(http://www.biblesociety-tw.org/)編訂了台語聖經、客語聖經、阿美語聖經、排灣語聖經、布農語聖經、泰雅爾語聖經、太魯閣語聖經、達悟語聖經、魯凱語聖經、鄒語聖經,對於福音及台灣地方語文的傳承,幫助極大。他們的聖經網站,也提供「現中修訂版」、「新標點和合本」、「欽定本」之「條列」、「表格」、「整段」閱讀,和「關鍵字」搜尋。還發行聖經季刊及年刊,和非常有特色的繪圖本聖經、名畫聖經、牛仔聖經、聖經研讀本。
這回我也採用了他們的版本,用紅字標示我認為可以刪除之部分。
雖然耶穌確實很有靈性與神能,但過度強調耶穌非來自血肉之軀,也沒必要,因為上帝本來就是要耶穌成為人類,了解人的問題,才有能力解決人的問題。所以,從血肉之軀出發,也是非常重要的成功關鍵,沒必要抹滅這種歷程。更何況若耶穌還是要以這種方式再世的話,就更沒必要圖銷這種情況。
約翰福音 第十章
10: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再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確實也是如此,耶穌當初也可以選擇逃走,沒人能抓到祂。
約翰福音 第十章
10:26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屬我的羊。
10:27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10:28我又賜給他們永遠的生命,他們必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10:29那把他們賜給我的父,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10:301我與父原是一。
※信仰頻率不同,確實會有溝通障礙,但只要把頻率調成一樣,所有的人都能知道彼此的信仰,其實只有像不同語文般極小差異而已。因為大家的創造者都一樣,爭誰的神比較大,本來就很離譜。
約翰福音 第十一章
11:1有一個患病的伯大尼人拉撒路,是馬利亞和她姐姐馬大那村子的人。
11: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自己頭髮擦祂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11: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妹,並拉撒路。
約翰福音 第十二章
12:2有人在那裡為耶穌豫備晚宴,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
12:3那時,馬利亞就拿著一磅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祂的腳,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
※因為約翰福音敘述方式,較端莊,極像是女人作品,且提到本人時,總以「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自稱,我懷疑這就是伯大尼瑪麗(抹大拉瑪麗)的回憶錄,尤其這本書一再強調香膏抹主者,伯大尼瑪麗(她自己),且這本書裡並未提及抹大拉瑪麗不堪的過往,卻以抹大拉瑪麗作終結,表示她又像守寡7次的抹大拉瑪麗一樣,再度守寡。這種細緻的幽默,可能也只有女人,才能心領神會。總之,一個願意一直陪在耶穌身邊,聽祂講道理的人,肯定是受過良好家教,能聽進超時代言論的人,這種女人當然會有其不凡之處,有這樣的作品,就一點都不奇怪。
另外,雅歌那本聖經,充滿愛情之語,若非戀愛當事人,應該沒辦法寫出那種作品,所以,我認為那本書,也可能是這位女士的作品。在那個男人我最大的時代,女人的一切,都是男人的,會被扭曲成現況,也一點都不奇怪。
總之,未來人有能力穿越時空時,一定能找到歷史證據,還原真相。所以,如果有未來人回到現代,來考察歷史,檢驗真相,也一點都不奇怪。只是現代人有必要把他們都視為危險物種而庸人自擾嗎?
約翰福音 第十四章
14:2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是為你們豫備地方。
※我是該為大家準備好住處,還好我早就有國民住宅計畫。
約翰福音 第十九章
19:39又有先前夜間到耶穌那裡的尼哥底母也來了,帶著沒藥與沉香調和的香料,約有一百1磅。
19:40他們就領了耶穌的身體,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
※我對這些香料的醫學價值,極感興趣,以後會深入研究。
《約翰福音 Gospel of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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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pel of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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