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真相
蕭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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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久有公務員說自己不想領有愧於心的18%優惠存款利息,也有公務員說領18%是非一般人的公務員所該有的特權,而領不到18%的公務員及一般人都覺得這是放高利貸之不當利得。最後,在英明的總統「批評領18%就是毀謗公務員」號令下,小小修正了存款金額上限及制定了不知道有沒有的排富條款。
事實上,公務員領薪水及拿退休金,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而這樣平常的事,當初為何非得搞出這樣顯有不義的給錢辦法呢?若說無居心叵測,還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根據官方說詞,是因當時政府沒錢,只好增加領太少的退休公務員利息額度。問題是:真正領太少的公務員,生活肯定很拮据,恐難有什麼積蓄,要怎樣領得到這筆利息呢?這種給錢辦法,不是特別優惠那些領到爆、還想存到爆的非「常人」(非「一般人」)嗎?而利率為何偏偏設在法定高利貸的邊緣呢?是不是企圖因此讓銀行高利貸看起來很合理,而擅用銀行大搞詐民歪風呢?還有,當時政府貪腐風氣鼎盛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這是不是就是那些貪腐者用來設計那些終身不貪者,搞得天下烏鴉一般黑,以淡化自己罪行呢?若真是這樣,這還真的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來的詭計,難怪還真考倒許多搞不清楚狀況的一般人。
另外,請問你曾聽過給薪還須排富的嗎?這是不是繼垃圾袋付費政策後,又一空前絕後之歷史創舉呢?將來,大家領薪前,是否還得先呈報財產清冊,審查祖宗八代財務關係呢?
看來連這麼小的事可能也還得等到我執政後才能解決。我的辦法很簡單,該怎麼給,就怎麼給,一切正常化、平常化。而公務員是「一般人」的僕人,應該等到「一般人」都有特權後,才該享有特權。主人給僕人批評指教是很合理的事,僕人該認真看待主人的合理指示,才算是善盡職守的好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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