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繼承 蕭淑華
中華民國的企業國王王永慶先生的家務事,大家都該關心一下,因為王氏家大業大關係著許多人(家族成員、企業及其家屬成員、股市及其家屬成員、廠商及其家屬成員、廠商的廠商及其家屬成員、廠商的廠商的廠商及其家屬成員、……等等)的生計,同時我們也可藉此了解現行婚姻法及遺產繼承法的現實生活適用性,為了減免各種不必要的災害,請大家討論下列我個人的創意改革方案。
採結婚從嚴、離婚從寬制。要結婚的人就須先修婚姻及親子教養課程,通過檢測後,才能登記結婚,這樣大家就能藉由課程學習婚姻生活中的各種可能問題及解決辦法,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糾紛及不幸事件。
婚姻制,改為無任何法律約束制,結婚就只是因為想在一起而結婚,配偶間要是有任何不堪同居的感覺,就可自行辦理離婚,正式結束不理想關係,以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糾紛及麻煩。
國民住宅之建置,可將各級政府機關集中建設,增進行政效率,再利用空出的土地興建免費或廉價租用國宅:一至二坪附衛浴、床、書桌之摺疊組合式個人安全套房(可隨時依住戶身體、健康、家庭狀況進行組合調整;依活動需求摺疊各項基礎設備)、各種公共設施(公共資訊廳、公共健身廳、公共交誼廳、公共廚房及餐廳、公共洗衣間等)、可開源之自力發電及堆肥系統集體住宅大樓。到時,還可依申請人之志趣順序制訂大樓風格,如:親子大樓、音樂大樓、美術大樓、舞蹈大樓、華語大樓、台語大樓、客語大樓、原住民語大樓、英語大樓、日語大樓、法語大樓、德語大樓、俄語大樓、……等。
國土規劃,以百年計劃方式,以新建案逐漸淘汰舊建設,使道路方正、交通四通八達安全順暢、地下系統井然有序、地上空間寬闊綠化及美化、建築宏偉美觀,都會生活機能豐富而有秩序。
懷孕婦女得隨時自行決定是否持續懷孕或生育,以避免任何形式之生產迫害、危害人類之永續存在。因此健保局不但該給付避孕及墮胎門診及手術費用,還該持續追蹤避孕成效,建置更有效的健康及安全管理辦法。
另外,健保也該給付性衝動控制障礙門診及藥物治療費用。司法更該強制尋妓者及性犯罪者接受抑制性慾藥物治療,以避免各種家庭及社會災難。
小孩一出生,接生或生產協報醫療單位須提送基因檔,集中保存於國家基因資訊館中,供大眾查詢,避免近親繁殖或缺陷基因之不幸傳承,並便於基因治療及改良之研究。
未成年人之監護權,採血源志願制,也就是說血親父母得依自由意識決定是否監護自己的子女,當第一順位之血源母親及第二順位之血源父親都不願意、沒能力、有不符合教養規範之監護行為時,國家得強制接收監護權,設置國民教養中心,聘請專業監護人負責教養工作,以避免不當教養所延生的各種社會問題。相對的,國家因能及時解決人的各種教養問題,不但避免了當下及日後之社會及國家不當耗損成本,維護及促進國家及世界發展,是非常划算的投資。
國民教養中心之硬體設施,嬰幼兒可以採用集中管理之安全監控空間,有基礎生活自理能力的小孩則該採用一至二坪之個人附衛浴套房,及早培養整頓個人居住空間、時間管理、自主學習、獨立思考與創作發明能力。
既然國民教養中心的小孩都是由國家負責監護,正副總統及內閣等各級官員都將是法定監護人,居於監護人之職責,這些官員就都須像所有監護人一樣持續接受父母成長班課程訓練、安排時間輪流參與小孩們的活動、關懷他們的成長需求,經營理想的國民生存環境,使國家能永續成長。
收養權,就是將小孩帶回家教養。因各種研究顯示,實務上常滋生許多社會問題,所以,當國家教養中心建置完成,就不該再提供任何收養機會。
認養制,就是金錢、書信關懷、活動參與等愛心贊助國民教養中心中之特定小孩,和該小孩共同成長。這樣的機制,有助社會關懷及個人成長,應該永續辦理。
財產權,個人只要有收入及財產,就須填寫財務管理檔,紀錄身前及死後之財務管理及分配辦法與所有異動情況,存放於國家財產資訊庫中,釐清所有個人財務權責關係,避免精子或卵子盜植、家庭迫害、不事生產者因性關係坐享其成並破壞企業體制,滋生不公平及敗壞事件。當國民死亡時,司法單位就得立即依據該辦法,結算遺產,接收該收歸國有部份,並公告遺產分配申請,再依債權順位及繼承分配辦法,分遺產給債權人及繼承人,以確實掌握國家資源、避免不必要的社會及家庭糾紛與不幸事件。
只要能這樣辦理,不管環境怎樣變遷,人類不論選擇的是一夫一妻制或多夫多妻制、異性或同性婚姻制,都不會再有人際關係及事業經營上的問題。我們大家也可以安心地將這種私事還給私人,不再擔心隨時都可能被他人的隱私彈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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