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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21:38:06瀏覽1748|回應3|推薦61 | |
宣化上人 開示 與其悔之於後,不如防之於前。 問:若有些人由於經濟不允許或其他因素不得已要墮胎,後果是不是一樣嚴重? 上人:既然經濟不許可,根本就不應該叫她有胎的,免得會有第二種麻煩的事情。自己經濟既然不許可,沒有這種能力範圍,為什麼要等到有了問題才去想辦法?要防範未然。別的好辦法為什麼不想?為什麼一定要等到木已成舟,米已成飯,才知道已經成飯呢?每年的預算,應先打算這筆預算。
問:請問師父,有些未婚媽媽造成社會上很多的問題,還有墮胎……,不曉得師父對這問題,您有何看法或建議?
上人:這在英文的稱呼是 ”single mother” ── 這是人性的失去,所以在未婚就不守規矩了。不守規矩 ── 好像現代一般的年輕人,他們歡喜跳舞、看電影、唱歌,歡喜這些吃、喝、玩、樂,結果就把人性失去了;把人性失去了,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人了。人應該作人事,他們盡作鬼事,偷偷摸摸地就要不守規矩,沒有結婚就想試一試,結果就生了小孩子。這在西方國家是不當一回事,然而這在我們中國是覺得很羞恥的。
所以問題就由這一念的無明而起:男的追女,女的追男……,這都是無明。有了無明,就有了行為;有了行為,就有了名色、六入、觸、受……,這些都是無明造成的,由於糊里糊塗的,結果就產生了愛,繼而佔有慾,又生出其他的問題……直到老死,這是十二因緣法。
就因為不懂這十二因緣法,所以就造成相反的作用,問題也就愈搞愈大,甚至於有了小孩,不把他生下來,就在他一、兩個月,三、四個月時去墮胎了。
墮胎的罪是最大的,雖然你看那個鬼小啊,但鬼小神通大,能令你死亡,生種的怪病,弄得你莫名其妙,糊里糊塗地發起神經病……,所以墮胎啊,比殺成人的罪還大。因為,你既然不養他,又為什麼要懷下他?為什麼要去亂七八糟的?所以,這就是男女不懂做人的道理,因而產生了這些問題。
要解決這些問題,就要教育有關男女的性行為知識。不要在未成熟的年齡就談情說愛,要不然,很大的問題就會發生。所以要守規矩。
問:上人這次回國,您能給臺灣的信徒們一些開示嗎? 上人:要國家太平、世界和平,要有男女不亂的根基。如果夫不夫、婦不婦、子不子,你說天下能不亂嗎?我奉勸大家要守夫妻之道,不要離婚,好好地照顧自己的子女,家庭都和樂了,自然國家就太平了。
還有,我要勸大家不要再墮胎了!你想想看,一個生命還沒出世,就成冤魂,到處是要命的小鬼,你說社會會安寧嗎?這些小鬼需要不貪財、有道行的人才能超度。小鬼難纏啊!很難辦的,到處是罪業,你說能安寧嗎?
問:如何才能救臺灣呢? 上人:不墮胎、不殺生。 問:墮胎是殺業,以前沒有學佛,不知犯了殺業,如何才能補救呢? 上人:多做功德,多懺悔,多念佛。
問:聽說墮胎在佛教裏是不對的,但從前不知而犯過,今後將作何補救? 上人: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瀰天大罪,一懺便消。
問:請教上人,現在報章雜誌上面,時常看到「供養嬰靈」,到底嬰靈是需要供養呢?還是要超度他往生? 上人:這個不能談到「供養」,因為他不是佛,不是法,不是僧。你要是供養他,那就落邪見。那麼超度還可以,超度不是供養,超度令他離苦得樂。但是這個冤孽若深了,也不容易解開這個結,因為這是奪命的一種債務,就要用奪命來還,所以是很不容易解的。雖然不容易解,你若遇到不貪財的真修行人,還可以有機會超度他們的。
問:有許多人付錢供養嬰靈,能解冤嗎? 上人:不能解。
問:現在有很多人借嬰靈斂財,有些佛教人士頗不以為然。請問師父您的觀點如何?嬰靈是否會造成當事者身體不健康,或帶來其他方面的困擾?讓一些墮胎的當事者因畏懼、害怕,結果花錢為嬰靈買牌位。所以,請問師父您對這方面的看法如何?嬰靈是否會作怪?又該如何去調伏?才能夠讓嬰靈安心? 上人:弄個牌位,不如沒有位。什麼叫沒有位呢?根本就是不該去墮胎;不墮胎,就是不殺生;不殺生,就免得多此一舉。至於,給嬰靈弄個牌位,這叫捨本逐末,掩耳盜鈴。能不能超度?是否可以解開這個冤債?這是不一定的。所以,與其悔之於後,不如防之於前;在未婚前,不要吃避孕藥,也不要發生男女的關係……,為什麼等不了呢?為什麼要那麼著急呢?為什麼要那麼饞呢?
問:請教法師,因為世界上,現在有很多墮胎的未婚媽媽及強姦、同性戀等種種的怪現象。家長們應該怎麼教育子女,才能在這個時代裏,青少年本身心理和生理都有一個健全的人格發展。 上人:這是對症下藥一個最好的問題,可是這個問題很簡單,很容易治的。青少年從什麼地方來的?這些問題青年也是父母生的。不過,做父母的不會做父母,父而不父,母而不母;雖然生出子女,不以子女為重,以貪歡縱慾為自己的快活,所以只會生而不會教。我們男女效法歐風美雨,恣情縱慾,隨便談戀愛,隨便追求異性,作為一個時髦的東西。一般人認為,如果男的沒有一個女的朋友,這是一個白痴;女的沒結婚之前,若沒有一個男朋友,在西方來講就認為是一個神精病,沒人要!所以瘋狂的恣情縱慾,那麼生出子女,也不顧子女,只顧自己。那麼結婚了二天半,三天也不夠,就討厭這個了,所以就離婚了。
離婚了,生出子女,不是沒有爸爸,就是沒有媽媽。美國的法官就給判了,說:「三天跟著爸爸住,四天要跟著媽媽住。」他們兩個已經離婚了,這個無論是男孩、女孩,到爸爸那兒住,爸爸就說:「你媽媽,不配做你的媽媽,她不是個好女人,所以我就和她離婚,找另外一個女人。你看看,我現在這個女朋友,心地非常好,而你媽媽是最壞的。」這個小孩子一想:「哦,我媽媽最壞的!」回到媽媽那兒去,就不睬媽媽了──「妳這麼壞,不夠資格做我的媽媽!」就聽他父親一面之詞。
這媽媽一看,子女變了!也要想法子了,就對他(她)說:「你爸爸是一個最壞的男人,我受不了他的氣,所以才和他離婚。」跟他(她)講出一大套的理由,把這個小孩子弄得:「啊,爸爸也是壞的,媽媽也是壞的!那怎麼辦呢?啊,我也要學一個壞孩子好了!」於是就吸毒,也是亂七八糟什麼都幹了!也不關心國,也不關心家,也不關心自己的身體了;因為這個孩子說自己是個壞種子。爸爸媽媽都是壞,自己也不會是個好東西,所以就放棄節制,無所不為了!
那麼,男的被女人拋棄了,女人被男人拋棄了。這一拋棄,各走極端!男的也搞同性戀,女的也是戀同性,學這個不人道的行為!那麼這個問題大了。所以造成今天的情形,就是因為夫婦不會做夫婦,所以把家庭也都壞了,國也都壞了。假如人人要都能像孟母似的,像岳母似的,能以教子成名,教子成為聖人,那世界上,也就沒有這麼多問題兒童了。我答覆你的問題,不知道對不對?如果不滿意的話,你另請高明。
還有這墮胎啊,那更是不仁道的一件事情!各位想一想,那個小孩子還沒生出,你就叫他(她)死,你說這個因果厲害不厲害?現在,我說一句不怕你們各位不相信的話:每一個墮胎的,那雖然是個小孩子,可是那個小鬼,比那個大鬼更厲害!現在這個又是Cancer(癌)病啊,又是愛死症啊!愛死症就是同性戀,戀出來的;這Cancer病啊,也是墮胎形成的。因為墮胎的人多了,殺的小鬼也多了,所以他到處給你灑毒,到處令人不安,啊,你叫我那麼早就死了!我也不能對你善罷干休,我也要把你弄死的!所以,就生出這麼多的奇難雜症,古古怪怪的這些個病! ▲有墮胎者,會短命、身體多病,要念〈地藏經〉迴向給嬰靈〈即小鬼〉,才能超度。
註:有格友問,嗨!我可沒墮過胎喔,∵臺灣很多人墮胎,墮胎如同殺生,罪極重,故PO此文。~海蒂 ▲海蒂是吃全素,不吃蛋的,通常蛋蛋會剔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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