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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6 00:38:07瀏覽2746|回應10|推薦24 | |
近日加拿大為了拘捕華為財務長之事搞得進退兩難,既不願得罪美國又必須承受中國報復。所謂「兩大之間難為小」。但比起加拿大,台灣的處境更加為難。平心而論,台灣有兩難─獨難,統也難!
獨為何難?
因為中國的國力與軍力已遠勝台灣,無論是法理台獨或者武力台獨,兩岸必有一戰。問題一是中共要什麼樣的台灣?是一個戰後千瘡百孔百業凋敝的台灣,還是一個保有工業元氣和社會動力的台灣?問題二是中國願意付出什麼代價來收復台灣?中國可以不費一兵一卒就從英國和葡萄牙手中收回香港和澳門。但台灣有相當強度的自衛力量,何況位居第一島鏈樞紐,美日兩強也不會輕易就讓中國攻下台灣。如果美日介入台海戰爭,美國的鐵桿聯盟國家如英國、澳洲、加拿大和紐西蘭很可能會支援美國,甚至連南韓、越南和印度說不定都會對中國趁機捅刀。所以台海戰爭在最壞的情況下有可能演變成現代的八國聯軍甚至第三次世界大戰。
還有一個重要因素是台灣同胞的獨立意願和戰爭意志有多強?如果多數台灣同胞不反對統一或者軍隊不願為獨立而戰,那麼中共就有可能在短時間拿下台灣讓美日等國措手不及。接下來的問題是,一但台灣淪陷,美日諸強會不會反攻、打台灣登陸戰?就如同當年麥克阿瑟打回菲律賓或從韓國的仁川登陸?
不論如何演變,對中國或台灣而言,戰爭的代價都是巨大的。如果戰爭造成台灣半導體和電子工業的產業鏈斷裂,那麼對全世界的影響也是巨大的。
統為何難?
過慣選舉政治和言論自由的台灣同胞恐怕很難接受中共的統治方式。以華為為例,與其說歐美日本反對華為,不如說他們反對華為背後的中共極權統治。中共在去年開始通過並實施「國家情報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國家情報工作機構,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渠道在境內外開展情報工作。」第十三條規定:「國家情報工作機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第十四條又說:「國家情報工作機構,依法開展情報工作,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和配合。」有此嚴苛國內法,就算華為不願意,它能拒絕配合中共國家情報工作嗎?不止如此,只要你是中國公民,不論居住國內或海外,在必要時都必須為中共從事情報工作!台灣同胞願意接受這種法律嗎?更有甚者,中共開始要求民營企業設共產黨部並由中共派駐「黨委書記」!
個人以為從胡錦濤到習近平,在打擊貪官污吏方面是有進步,但如「國家情報法」的一些新條例、對網路的管制和對民營企業的控制都是人權的退步!今天華為的四面楚歌顯示很多國家對中共的不信任。「國家情報法」將造成諸多中國公司在海外拓展企業的極大困難也會造成台灣同胞對中共的排斥和反感!這一點值得中共當政者三思!畢竟國家利益應在黨派利益之上,而在中國共產黨的利益和政權似乎凌駕國家利益之上。試想如華為、中興、聯想甚至騰訊和阿里巴巴都失去海外市場那絕非中國人民或中國國家之福!
台灣的兩難要靠兩岸的人民和領導人來解決。是戰是和是友是敵都在於民心的向背。如果中國共產黨、台灣民進黨和國民黨都能把兩岸人民共同利益置於各黨派利益之上,那麼台灣就有可能走出兩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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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