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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14:56:11瀏覽426|回應0|推薦4 | |
臺大學生自行成立性愛社筆者認為依設立之目的應考量其正當性,這是屬於人民集會結社之組織依法有向政府機關申請登記之應作為行為,否則仍不能公開活動,甚至性愛社顧名思義是提供特定多數人進行性行為為目的,可能因此被定位為具有妨害公序良俗之人民團體組織而不能准設。又如果在具有公共場所之性質地點的大學宿舍內進行性行為的話恐將觸犯妨害風化罪,所以筆者建議進行性行為時須年滿二十歲,選擇地點應在旅社內開闢房間、或其他私人房間、或個人所有之屋宅內以策安全。不過筆者認為創意者應多考量社會正面意義的事來作,搞這種易遭人產生惡感的歪念有悖學子之形象,殊不值取。 所謂以性行為讓女學生學業進步之言論毫無科學根據,純屬無稽之談,其實若真的多從事性行為的話如果平日不勤學將來只得到性行為技術進步高明而學業卻不昇反降。 | |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