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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數》三要十應
2010/10/13 21:43:12瀏覽2221|回應0|推薦30
《梅花易數》取卦重在感應,也就是直覺力,其訣竅在三要及十應的章節中。《梅花易數.卷二》三要靈應篇:「三要者。運耳目心三者之要。靈應者。靈妙而應驗也。夫耳之於聽。目之於視。心之於思。三者為人身之要。而萬物之理。不出於視聽之外。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而聽其音。知吉凶。見其形之善惡。察其理之禍福。皆可為占卜之驗。」

上段文章在提醒占卜者,眼要到、耳要到,因為萬物的變化不逃離占卦者之眼耳,其中有說到「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這指的是心的法門,也就是放空,心思放空之際,靈感及訊息會一閃而來,如鬼神般的知其吉凶禍福

下段又舉了先賢,如鬼谷子、東方朔、諸葛孔明、郭璞、管輅、李淳風、袁天罡、陳希夷、邵康節、劉伯溫…等賢師都是應用三要之訣而斷吉凶,左右國家之決策的能人。

在《梅花易數.卷二及卷三》十應奧論及占卜十應訣的章節,教導學易者,可由十應來練習三要之訣竅。文中提到:「十應固出於三要。而妙乎於三要。但以耳目所得。如見吉兆。而終須吉。若逢凶讖。不免乎凶。」

前篇文章有提起,宇堂曾替友人占卦,並要求友人拿出三枚硬幣,但友人只有二枚硬幣,這就代表事情結果已經為凶了,即使再卜也為凶,所以上段才言:「如見吉兆。而終須吉。若逢凶讖。不免乎凶。」

十應是哪十應?

在十應奧論篇,復明天時之應、復明地理之應、復明人事之應、復明時令之應、復明方卦之應、復明動物之應、復明靜物之應、復明言語之應、復明聲音之應、復明五色之應及復明寫字之應等十應。這十應可參考《梅花易數.卷二》的內容,宇堂比較建議初學可以《梅花易數.卷三》的內容先練習,內容摘錄如下:

凡占卜以體卦為主。用為事應。固然矣。但體卦既為主。用互變卦相應。參看禍福。然今日得此一卦。體用互變中決之如此。明日復得此卦。體用一般。豈可又復以此決之。然則若何而可必得十應之說而後可也。蓋十應之說。有正應。互應。變應。方應。日應。刻應。外應。天時應。地理應。人事應。所謂十應也。

正應者。體用二卦決吉凶。互應者。即互卦中決吉凶。變應者。即變卦中決吉凶。(正應、互應及變應,指的是本卦、互卦及變卦的體用吉凶)

方應者。以體為主。看來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卦。宜生體卦。又宜與體比和則吉。如剋體卦則凶。如體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應者。以體卦為主。看所占卦日屬何卦。及體卦與本日衰旺如何。蓋卦宜生體。宜比和。不宜剋體。亦不宜體卦生之也。本日所屬卦氣。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也。

刻應者。即三要之訣也。占卜之頃。隨之所聞所見吉凶之兆。以為吉凶之應。

外應者。外應者。外卦之應也。占卜之際。偶見外物之來者。即看其物屬何卦。如火得離。如水得坎之類。如見老人馬金玉圓物得乾。見老婦牛土瓦物得坤之類。又如見此者。為外應之卦。並看其卦與體卦。生剋比和之理。以決吉凶。

天時之應。占卜之際。晴明為離。雨雪為坎。風為巽。雷為震。如離為體。宜晴。坎為體。宜雨。巽為體。宜風。震為體。宜雷。體見雷為比和。參之生剋。以定吉凶。

地理之應。凡占卜之時。偶在竹林間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澗地沼之上。為坎。在五金之處。為乾兌之鄉。在窯灶爐火之所為離。在土瓦之所為坤艮。並為體卦。論生剋比和之理以決之。

人事之應。即三要中人事之剋應也。蓋占卜之際。偶遇人事之吉為吉偶遇人事之凶為凶。如聞笑語。主有吉慶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屬於卦者論之。老人為乾。老婦為坤。少男為艮。少女為兑。並看此人事之卦。與體卦生剋比和。以決吉凶。 《吳宇堂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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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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