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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2 19:14:50瀏覽718|回應1|推薦11 | |
2006.06.02 中國時報 封建欲望與人權法治 石之瑜 收押趙建銘,不少人認為是法治的機會。但回想從收押之前,到現在收押之後,浮現的恐怕不是法治,而是封建。如果沒有陳水扁的道德形象破碎在先,檢調便不會採取行動,這就不算法治表現。更嚴重的,是趙建銘成為媒體爭相恥笑的對象,反映恐怖的群毆文化。與其沾沾自喜頌揚法治,不如反省法治文化之不彰。 在固有文化下,元首是道德最高象徵,身分就代表道德。身分靠儀式與排場昭示於天下,儀式可象徵有德者的無私,排場則象徵他們的高尚。事實上,從陳水扁到呂秀蓮,都極重視排場,社會送表送鑽,正是期盼他們有排場。藉此展示身分,鞏固地位,贏取更多供養。 這些邊緣分子因緣際會,一方面在位者貪得無厭,毫不顧忌,二方面泰勞事件推波助瀾,蠶食了陳水扁的道德形象,他們立下大功。但不到最後一秒,檢調不敢動。畢竟對天下至高道德起訴,等到最後一個最安全,出身法律界的馬英九同是如此思路。因此他們並非依據罪證或輕重決定行動與否,而是依據陳水扁的道德形象滑落的程度。這不是制衡,而是從眾,所以無關法治。 從眾文化最激烈的表現,是大眾對趙建銘的羞辱,甚至鉅細靡遺偷窺他在獄中姿態,程度已非文明國家所能想像。從人權法治立場觀之,台灣真野蠻。然而,從封建道德觀之,趙建銘罪有應得。連在位者都一度頗不厚道地釋放女婿與配偶互摑劇本,好像他與家裡早就分道揚鑣。但這忤逆固有文化的期待,所以最後仍然派出御前律師,這才是人之常情。 封建文化下,法律是用來對付無德的人。無德的人指的就是沒地位的人。國人幻想自己加入圍毆正受法律制裁的駙馬,是對自己身分低落的掩飾,也是對自己身為小人物的彌補。法律也用來對付敵人,敵人當然不受人權保障。向來台灣的執政黨如同朝廷般把反對黨視為敵國,政敵立刻喪失人權法治的保障。安全單位搜媒體,總統府主人告記者,陸委會逐訪客,都是靠封建文化提供正當性。 駙馬事件說明台灣並非法治。駙馬該不該受法治約束,要看他能不能維繫道德形象。他有沒有資格享受人權或禮遇,更看他的道德地位。駙馬原本地位崇高,縱無實權,也可行動裕如,猶如泰王。但若泰王四處招搖,必定侵蝕一言九鼎的地位。此何以陳水扁家庭鉅細靡遺介入人事與利益後,危及自己道德形象,如今益加仰賴權錢交易撐住排場,甚至外交都同染惡習。惡性循環的結果是,排場、身分、道德與供養形成四位一體,牽制著法治。 駙馬事件表面撼動的,是民進黨的統治基礎,深層撩撥的,卻是國人的封建欲望。這不算摧殘法治文化,充其量是駙馬對封建權術有欠純熟。看看我們自己對他的噬血,就知法治文化自始不存,檢調也當然不能無中生有恢復之。 (作者為中山大學/台灣大學政治學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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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