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法院上班時,所經歷的真人真事.
那天,已經是下午的五點多,就快下班了,我服務的窗口來了一個中年的太太,我看了她的狀紙,知道她因為妨害婚姻案件法官准予精神賠償金的請求,因而向法院提出要求對加害人的財產強制執行.我一邊為她服務,一邊打趣的跟她說:你為了要這五千塊錢,花了一千多元的費用,還要去和討厭的人周旋,實在划不來!她笑了出來,回我一句:就是不甘心被欺負嘛!就往門口的方向走了.
約莫過了半個月,又是快下班的時刻,這個太太突然出現在我的窗口!我以為她又要來辦事情,沒想到她竟然來找我聊天....,她告訴我說,早知道當天應該聽我的勸告,不要白花冤枉錢,我狐疑的問她說:你沒有向對方要到錢嗎?她說全部都拿到了,但是心裡頭卻感到很嘔.....,一肚氣無人可說.
原來當天法院執行強制執行的時候,這個妨害婚姻的被告要求等半個鐘頭後再執行,果然不到半個鐘頭就看到有個男人滿頭大汗送錢來....,而那個送錢的人竟是這個太太的丈夫!折騰了半天,拿到的還是自己人的錢.
看來這一場兩個女人的明爭暗鬥,還真夠瞧的!一山總比一山高.
我向這個太太的安慰說,反正有拿到錢就好!你就把那些錢拿去買些你平時捨不得買的東西,多愛一下自己....,她一聽認為滿有道理的高高興興的走了.
有時候我們常為了爭一口氣和別人過不去,爭到最後雖然得了面子卻失了裡子,心中更不舒服.
法院是個爭訟的地方,看多了爭爭吵吵的我,終於學會了包容和不爭,不爭的人生最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