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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15:30:26瀏覽628|回應1|推薦41 | |
捉姦,其實是感情問題。由於法律的保護,就變成了刑事問題,當男女主角美艷的偷情約會,被喧嚷開來時,那種窘迫,真的教人無法負荷! 愛情的三角習題,本來就是一種角力關係,如果不是為了離婚而找證據,最好是不要用捉姦這種笨方法解決問題。當受傷的一方為了忍不住那口氣而把壓力掀開時,其實是逼著三個人一齊下地獄!那掀開私密的人,等於逼迫自己親眼再見一次殘忍的鏡頭,就算出了一口氣了又如何? 事已至此,外遇的一方不再有虧欠的心理,乾脆要殺要剮隨便你!反而光明正大的繼續交往,你不甘心又奈何?哭鬧,吃安眠藥都是傻瓜呆!只有坐下來好好的溝通才是解決問題。 通姦,這種妨害家庭婚姻罪,頂多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站在充實國庫的立場,歡迎大家多捉姦!除此之外,捉姦制度已經失去立法意旨,說真的,法院管的事已夠多的,捉姦的法律該廢除了。 愛情並不因結婚就得倒保障,雙方都必須好好經營!如果感情已經變了質,強留有何用?人生總是有捨才有得,取捨之間就要考驗個人的智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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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