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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4 11:57:05瀏覽130|回應0|推薦1 | |
葵花寶典(教育版四)
此篇將是我服務教育界最震撼也是最成功的個案。
先説案主:1、他父親吸毒,進進出出牢房多次,其子女都瞧不起他。
2、母親在他3歳即離家出走,從未見過面,由祖父母扶養長大,言談中常透露思念他母親。
3、家中成員,只有大他2歲的哥哥,及祖父母而已。
4、家庭經濟貧窮,他祖父只是一小塊田地度日,大半以打零工維生。
5、其兄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就是問題學生,所有違規行為無一日不犯,當時我是訓導主任,我對他是愛的教育(關心他到無微不至,因此贏得他祖父母的信賴),鐵的紀律(天天請他吃竹筍炒肉絲),但是他從不對我記恨,反而對外公開宣布,我是他的乾爹,如此這般愛心與處罰交相下,被我管教二年,第三年我因其他因素,辭去訓導工作,他也就中輟了,拿不到國中畢業証書,我私下為他難過一陣子。
6、過了二年,案主讀國中一年級,他的行為與兄長一模一樣,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7、他國二時我擔任該班導師,他的行為我知之甚稔,他的家庭背景也瞭若指掌,是故,我不能以正常教育方法來教導他,必須以非正式教育方式來矯正他。
以下就是我的霹靂手段來教導他。
他犯下恐嚇勒索,霸淩欺詐,無照騎機車,偷竊機車、金錢,抽煙吃檳榔,打架鬥毆,丟同學書包,說不完⋯⋯
1、每日早上進教室,搜查他書包,機車鑰匙,香煙打火機沒收違禁品,要他到辦公室罰站,(不體罰他),每日罰站,故意不讓他上課。
2、在班上宣布,禁止其他同學和他往來,否則就處罰他人,絶不動手打該生,讓他上課變得很無趣,上課睡覺,下課鬧事。
3、他往往在升旗或上課時間就偷爬圍牆外出,在外廝混,有時終夜不歸,借住朋友家或廟宇香客房。
4、如果偶爾留校到中午,我還是請他吃午餐,並幫他付錢,企圖讓他感動,覺得老師還是關心他的,社會有溫暖的,不會孤苦無助的。
5、把他所有犯規行為,鉅細靡遺地記錄下來,依據校規給予多次的大過處分,並要他寫下報告與簽名。
6、隨時隨地通知他祖父母,並常常家庭訪問,贏得他們的信賴。
有一天,終於來了一位警察局少年督察員,我將他的記錄呈現出來,該員就將他移送地方監獄監禁一個月,這中間過程也是相當曲折,容我娓娓道出。
1、要觀護人(祖父母)同意,才可以送監,所以我就利用該生不在家的空檔,去告訴他們同意警察的作法,嚴詞告誡他們,如果捨不得小孩吃苦,將來犯下大罪,被判死刑,枉費現在辛苦的扶養,經過我再三剖析,勉強同意,隔天就由警察移送雲林監獄。
2、關禁五天後,我就去探望他,並與法官商討輔導問題,我建議須關禁一個月,才能收警示悔改效果,法官同意我的看法了。
3、被關隔天,他的阿嬤就到校哭哭啼啼,要我去保釋他出獄,我苦口婆心勸告,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她才又哭啼離校,還有請她拿該生喜愛的餅乾讓我帶去給他。
4、該生被關期間,每週我都去探望他,當他見到餅乾時,我告訴他是阿嬤買的,旋即放聲大哭,我告訴他,要他好好反省悔改,並且在監期間要好好表現,我會去向法官求情,讓他儘早出獄,同時也要他每日寫日記,下次造訪時,稱讚他、鼓勵他。
5、出獄當天,我去載他回家,並且告訴他是我的求情因素,才得以提前出獄,他是痛哭流涕,感激不盡。
這個案例,我是違反教育方式,故意製造機會給他犯下許多違規行為,最後使出殺手鐧,狠狠地來一次重大的處罰,才能收到痛改前非的效果,如果僅僅施以口頭警告,罰站,打打手心,不痛不癢,反而讓他誤覺大人的原諒是廉價的,法律是寛鬆的,養成無法無天的地步,最後終招自食惡果,豈是良師的教育愛呢!由於我霹靂手段,挽救他一人,拯救他一生,幫助他一家,畢業時也拿到畢業證書,在社會上安分守己的工作,做一個正正當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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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