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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 我有幾個論點要和各位分享
2009/02/28 17:22:35瀏覽577|回應0|推薦0
關於最近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我個人有幾個論點對這個草案有所批評

1.以目前的技術,檢調單位可以循IP找到發信地點,但是如果該IP的發信者只是一般電腦使用者,不是真正的來源,檢調單位可以抓人嗎?

2.駭客或者企業的網路工程師利用一般對電腦技術、觀念以及認知較差的使用者的電腦作為寄信跳板,檢調要怎麼辦?檢調敢抓對電腦技術無知的民眾嗎?

3.電子郵件的帳號是會被亂用的,很多不肖業者或者駭客故意用別人的電子郵件帳號到處發廣告信件或者垃圾信件,檢調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4.利害的網路工程師會把郵件伺服器設在國外,而且國外有很多提供低價格的郵件伺服器服務,檢調詢IP抓人,卻發現該郵件伺服器在國外,檢調等於碰壁而歸;再者,若該企業否認國外的SERVER是該企業租的而是駭客冒用該企業的名義發送垃圾信件,檢調更沒有辦法抓人。

本人建議,這個草案應該暫緩不要搶著通過,應該再找學者以及專家商量如何讓這個草案變得更完善以及嚴謹。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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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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