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理解與包容◎同性戀不是病,更不是罪惡。
2007/04/09 09:56:24瀏覽532|回應0|推薦1
同性戀不是病,更不是罪惡。

數位宗教人士公開反對同志活動,甚至宣稱,同性戀會「助長愛滋病,導致亡國滅種」。

看到如此強烈的言詞,個人頗為心痛與擔憂。整個事件包含數個重要的議題,一為同性戀歧視,二為愛滋病誤解,三為宗教價值與科學的衝突。常春月刊為大眾健康雜誌,故只討論前兩個議題。

同性戀在歷史上曾被歸為精神疾病,也有很多專家想盡辦法要去「治癒」它。後來,科學證實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特質,是無法矯治的。

既然是體質,又不會帶給個體特別的病痛,不傷人不傷己,充其量只是「正常中的少數」而已。

比方說,人類什麼肉都能吃,但有人天生討厭魚腥味,不喜吃魚,我們不會哪天公投說不吃魚的人跟我們不一樣,所以是生病。同理,我們也沒有任何理由說同性戀是異常。

以前同性戀被當作病是社會及宗教因素。

當一個社會,人們都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時,說地球繞太陽運轉的人自然被視為異端。當普世價值是男女相愛時,同性相愛亦很容易被視為異常。但是,隨著社會進步,新的科學融入新的真理與價值,人們終究接受地球會動的事實。同樣的,人們也能理解同性戀是「正常的一種型式」的事實。

八零年代之後,醫學界已不再視同性戀為疾病。大部分的國家也逐漸接納與包容同性之愛。

第二個議題是對愛滋病的誤解。

愛滋病是一種病毒疾病,它的傳染可經由異性性行為,也可經由同性性行為,更可經由血液傳染,比如輸血,比如針頭。其實這幾年因為安全性行為的宣導,愛滋病經由性行為傳染的比率已大為減少,例如去年國內愛滋病新增通報中95%是因注射毒品共用針頭感染。簡言之將愛滋病與同性戀聯想在一起是誤解與偏見。說包容同志會助長愛滋病,亡國滅種,更是莫須有的誣控。

愛滋病的盛行是重大國民健康及社會問題,應予以高度的重視。但防治之道在制止毒品的氾濫與安全性行為的宣導,與同性戀不應扯上關係。

同性戀只是「正常中的少數」,他們可能是社會傑出人士,可能是奉公守法的小市民,也可能是我們的朋友親人,不害人不傷己,更不是疾病,在台灣如此現代化的社會中應該受到跟每位國民一樣同等的尊重與包容。

(原載常春月刊 200610月"醫心有方"專欄 ) 劉嘉逸/林口長庚醫院 精神科主任
( 心情隨筆心靈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01170812&aid=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