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5/12/25 09:12:35瀏覽280|回應0|推薦3 | |
第四十八卷 史無前例的臨場考驗(上) 一位三十幾歲的男士先舉手:「我是大眾日報司法記者余文瑞,因為我也是學法律出身。我很好奇,剛才主持人說的這種考試,所以想先試試。因為我遍走法院,還沒有碰到任何法官、律師可以通得過這種考試檢驗。」 余文瑞拿出簡明六法全書,隨便中間翻一頁,道:「這是745頁,請問民法第745條規定什麼?」 全場一片肅靜,全部目光都看向張揚。 張揚未經思索,即行答道:「民法第745條規定保証人的先訴辯權。全文是: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余文瑞核對一下簡明六法全書民法第七四五條部分,發現張揚答得一字不差,於是拿出另一本厚厚的書說: 「您剛剛講的民法第七四五條條文,確實是保証人的先訴抗辯權,而且法條背得一字不差。我現在手頭剛好有最高法院判例全集,我翻到民法第七四五條,您能否說明一下這個條文有什麼重要判例?」 主持人衛明亮馬上插口阻止道:「 張揚隨即擺擺手道:「沒有關係,我來回答。 於是對余文瑞道: 「民法第七四五條的重要最高法院判例,是依最高法院十八年上字第二五七○號判例,保証人的先訴抗辯權,可以預先拋棄。如果保証契約已經特別明定主債務人屆期不還,由保証人如數墊還,就認為是主債務人拋棄先訴抗辯權或檢索抗辯權。」 「此外,依最高法院四十五年福上字第一四二六號及六十九年福上字一九二四號判例,連帶保証人是指保証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所以在連帶保証的情形,主債務人無先訴抗辯權。」 余文清詳細看了一下他手上的最高法院判例,連聲嘆道:「厲害,真厲害!我還沒有看過民法這麼熟的律師或法官。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考上律師榜首。」 說完,揚一揚手上的最高法院判例,道:「如果有人還要再考判例,我這本可以借他,我也好奇你是否其他科目也這麼熟?」 在場開始有人議論紛紛:「余文清是否和張揚套好的?怎麼可能有人這麼厲害,法條背得一字不差也就罷了,連判例文號也背得一字不差,這就很玄了。 然而第二個記者不服氣再試、第三個記者也試,第四個記者再試,不僅試法條,也試最高法院判例,結果都一樣。 第五個、第六個…,第十個。 其中也有幾個記者,不再問判例,而是問自己實際上碰到的案子 結果張揚好似有豐富的實務經驗一樣,引據法條,說明可能的訴訟技巧和防範敗訴的可能步驟。 全部記者都被買通嗎? 已經沒有人相信全部記者都被買通,因為法條是當場隨機翻閱的,全部的人都看到,這不可能作弊的,而且也不可能事先買通的。 至於隨機的案例,問話的記者最清楚,張揚的回答是否適格當一個律師,簡直好像有多年的實戰經驗一樣,太玄奇了。 … 半個小時後,已經沒有人願意提問考試了,因為連續十五個人,每人問兩個問題,張揚回答的法條文字內容都一字不差,連最高法院判例的案號也一字不差。實務問題回答得頭頭是道。 此時一位二十多歲的女記者舉手問:「我是神龍日報的司法記者郭絹絹,剛才我在現場看到的心証是,你的確不愧可以考上律師高考榜首,因為我還沒有見過對立法全書條文和最高法院判例那麼熟的律師。只是我好奇的是,你為什麼還沒有放榜就開始買律師事務所的大樓和裝潢?難道你不知道考試非到最後放榜,無法預知是否考上?如果您考不上,您還是會繼續做事務所嗎?」 張揚微笑答道:「我一向認為,當實力達到一定程度後,就沒有運氣可言。我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把握,可以考上律師。如果有另百分之一的情形出現,我還可以經營商標登記和爭議案。而訴訟案由高健行律師或其他律師來做。」 張揚笑容一斂,沈聲道:「我只要不做訴訟案,就目前法律並不違法,沒有所謂包攬訴訟問題。我在今天以前,事實上沒有做過一件訴訟案,謝志堅立委說我包攬訴訟,我要嚴正表示抗議。」 另一位二十幾歲的男記者舉手,站起來道:「我是獨立日報立法院記者林倖榮,請教如果您的親戚指涉您律師高考作幣,您會怎麼做?」 張揚兩眼一睜,神光暴射,肅然問道:「我不回答假設性的問題。您能確實在場証明我哪一個親戚指涉我高考作弊嗎?如果您能確實証明是哪一個親戚指証我作弊,我願意當場和他對質。我的實力,剛才您們都驗証過了,難道還有所懷疑?您要相信親眼所見的,還是要相信道聽途說的?如果您沒有証據,請勿亂說。」 林倖榮欲言又止,又坐了下去。 另有一位三十多歲身材胖胖的男人,舉手站起來問道:「我是福島日報的社會版記者王海寧。您是否是張狂和王若雲的兒子?據說令堂以前是令尊秘書,他們為什麼沒有結婚?又令尊從小未撫養過您,您對父親會不會記恨?您對您母親改嫁他人,是否心裏不滿?」 張揚站起來,表情沈凝,以充滿感情的聲音緩緩道:「父母的私事,我不便回答,也不是今天記者會的重點。我只能說,我父親愛我比愛他自己還深,我至今感激。我父親供我學費,默默關心我的一切,直至今天。我對他沒有恨,他永遠是我最敬愛的父親。」 「我母親是全天下最偉大母親,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過比我母親更偉大的女性。他們各自在事業有成,貢獻社會,我以我父母為榮。」 說完,語帶哽咽道:「為了報答我的父母,我從未一刻鬆懈我自己,我努力完成學業,拿到兩個米國名校的法學博士學位,考上米國律師,也在福島大學法律系兼課,今天更考上律師榜首。我這樣競競業業,結果換來今天我的父母被社會誤解,私事被社會凌遲,我對不起我父母,尤其是為了我,一生受盡委屈的母親…」 說到這裏,張揚想到前世的父母,以及今世父親張狂給他這個沒有叫他過父親的兒子張揚,可以救命的子母陰陽珮。想到母親為了自己,被張家、李家,甚至自己的本家王家誤解,而且也與男友失去連絡,到現在母親還被起底,一定非常傷心,想到這裏,張揚情緒激動,兩眼泛紅 一直想哭,眼淚一直在眼眶轉,再也說不下去。 現場氣氛一片凝結。 隔一會兒,鼎世集團的公關經理許有明忙起身道:「我是鼎世集團的公關經理許有明。我今天要澄清有關媒體的不實報導。有關鼎世企業公司總裁張狂與張揚父子關係不佳的傳言,完全子虛烏有。如果張總裁與張揚父子關係不佳,今天我就不會出席記者會,也不會聲明如果有人能提供鼎世公司或相關人員有涉及幫助張揚考試作弊,或提供張揚個人律師高考作弊情事,我們給予一億元獎金。」 「事實上,張揚考上律師,將成為鼎世集團的法律顧問,而且先前鼎世集團成立一家鼎揚資訊公司,張揚更佔有極大的股份,這都是張揚與張狂父子關係密切的証明。鼎世集團最近也投資一家不動產公司,張揚也佔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張揚是張家一份子,毫無疑問,張狂總裁與張揚彼此關係密切。」 衛明亮知道記者招待會,已經達到相當效果了,忙站起來,道:「由於張揚受到不白的冤屈,情緒激動,暫時無法再回答各位的問題。如果各位女士、小姐、先生,別無問題,我就宣佈記者招待會到此結束。躭誤各位的晚餐,我們揚楓大飯店有準備精美的便當在門口,服務人員會送給各位帶回去,在現場吃也可以。謝謝各位。」 ****
|
|
(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