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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2 12:21:36瀏覽2310|回應4|推薦23 | |
風颱莫克雨蕭蕭,水漫千村人寂寥。 捐款賑災雖善舉,何如分認蓋長橋。 這次的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八八水災」,是台灣五十年來最大的水患,就影響層面來說,更甚於「九二一大地震」和「八七水災」。 這次的水災,由於網友不斷地在監督企業捐款,比較這些知名企業在這次的八八水災的捐款,與去在四川大地震的捐款,那一個較多,這給予台灣這些企業很大的壓力。 然而,四川大地震,台灣的企業無法參與捐款的分配,更無法參與當地的建設。但是在台灣卻可以直接把災民的需要輸給災民,可以直接參與災民當地的建設。這與四川大地震的捐款有很大的不同。四川大地震的捐款,是否到達災民手中,是諱莫如深的。 因此各級政府實在應統籌列出受災處需要的物質和重建項目,由企業認捐,這比捐錢更能直接控制捐助品質和效益,對企業而言,是善心與智慧結合,既是佈施,也是般若。如果台塑企業願認捐重建一條馬路,估計願花的金錢和重建的時間,且建起來寫上企業公司的認捐字樣,保証建起來一定比政府建的時間更短,工程品質更好,花錢更少。因為寫上認捐的企業名字,這是為企業的留芳萬世或遺臭萬年負責。認建學校、橋樑及各種物質,也是一樣。 九二一大地震的重建工作,給我們經驗,在善心捐款中,有人重複得款,有人趁火打劫。有個人,也有慈善團體借賬災名義撈錢,使個人更肥,團體更壯大。此不僅善心人士的善心,無法真正落實。也使台灣因過度的善心和不公平的分配,間接影響到經濟的整體成長和政府的稅源。因為捐款可以抵稅,影響政府的稅收,也影響日用的消費,使政府財政短收,使市場經濟蕭條。而布施者的布施,能夠直接嘉惠災民,這需要政府的統一規劃和人民及企業的自願認捐。 好的政府,是善於分配的政府。在災區的復建和救助,亦復如是。 貼一篇當年九二一後,在報紙寫的一篇文章,以供參考。 ------------------------- 不能忽視公平分配善心捐款問題 中秋節的晚上,鄰居一家人聚集在巷邊烤肉,另一位鄰 在社會上更有許多動人的故事。一位平日省吃儉用,每月花費不到一萬元的老婦人,一下子就捐出一百萬元;藝人和企業家的大手筆,更不在話下。 由這次的震災活動,可以看到台灣人民的純樸、善良和人性的光輝。每一件救災物品,每一分救災金錢,背後都是一份純真、無私的愛心和奉獻。 不過令人憂慮的是,這些各機關、各團體、各單位募來的錢究竟如何分配?是由各募款單位自行分配,或者由政府統一分配?如果由各募款單位自行分配,如何保証不會因各單位的各自為政,而有重複分配的情形?如何保証分配是公平的,同一地區的災民不會有分配不公的怨言?如何保証該分配,對於捐款人的心意並未辜負? 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是杞人憂天的,募款單位對於募款當然有處置權,何必管那麼多呢?然而看這次的民間救災物質,有人分次重複拿了八個營帳;有人房子還好好的,而且內部裝潢美侖美奐,顯然經濟十分優裕,卻要了一大堆救濟物質。當然這是少數人。不過,台灣這幾十年來,從來沒有過,有那麼多的單位,同時從事那麼龐大的募款。面對募款單位所背負捐款人的高度期待,未來上百億捐款的分配問題,怎麼不令人耽心呢? 尤其是企業捐款和個人的大額捐款,都牽涉到所得稅總收入的扣減和贈與稅的減免問題,大額捐款將影響未來政府的應有稅收,減少政府對災後重建的支應能力,各單位所募得的款項,當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性。因此,它是否公平運用,在運用上是否可能發生其他新的民怨,值國人共同關切。事實上,各募款單對如何妥善運用募款,也應未雨籌繆,以免為善招怨。可能的話,最好由政府機關統一列出災後重建的細目及預估金額,然後由各募款單位「認購」,並由政府統一公告「認購」情形,如有重複認購的話,則以先認購者為先,或抽籤決定。這樣才不會有捐款重複發放的情形,並且因為支出透明化,容易監督,而對捐款人也有交待。 募款容易分配難,台灣民間生命力的展現,現在才剛開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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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