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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2 16:59:58瀏覽571|回應2|推薦2 | |
第一件事: 參加外公的(公祭)喪禮。 第二件事: Plan 1: 星期一三五在駕練場練車。 星期二四在家看筆試考試。 星期六日和媽媽路上道路駕駛練車。 Plan 2: 向堂妹請叫筆試內容 先把筆試考過。 然後星期一到四去教練場學車。 星期五和六和媽媽路上道路駕駛練車。 目標:一個月內考過台灣的駕照。 Plan 3: Ask mom to be my driver trainer. Learn driving from mom. 第三件事: 去公私立補習班問工作。因為這是我目前最嚮往的工作。 我不會把找工作範圍侷限在補習班。 第四件事: 看:婦科、皮膚科、牙科、泌尿科、甲狀腺腫科。 第五件事: 敲定回台定居的地方和在國外要購車的事。 第六件事: 可以的話,上這家網路商店買衣服,應該比較省錢。 第七件事: Hang out with my own friends and my favorite relatives. 第八件事: shopping for the stuff my honey 想要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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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