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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如何教女兒面對「性」?
2017/05/09 10:32:35瀏覽912|回應0|推薦0

女作家自殺身亡之後,呂秋遠律師寫了一篇告訴女兒如何面對「性」的文章,很多人按讚轉貼。我覺得一開始呂律師的分析很好,特別指出強暴、脅迫等方式性侵還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是孩子被所熟識、崇拜的大人用外表溫柔,裡面粗暴的方式來性侵。「面對這種情況,你驚嚇、你不知所措、你呆滯、你沒反抗,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你應該怎麼辦。如果你真的大叫,會不會傷害他?會不會誤會他的意思?會不會他是愛你的?或者是,你根本沒想這麼多,只是腦袋一片空白而已。對,你是欣賞他、喜歡他、在意他,但是,你沒想到性。你沒有心理準備,要跟這個你尊敬、喜歡、崇拜的人,有任何的肢體接觸。或者,你以為這樣的方式,就是一種表達你的尊敬、喜歡與崇拜。」

 

的確,這種濫用孩子的尊敬和信任的性侵是最可惡的,只要孩子已滿16歲,只要沒有強暴、脅迫,就不是違法的,哪怕造成孩子身心受創,一輩子活在悔恨羞恥中。我們要好好教導孩子提防這這種熟人做出的可怕惡行。不過關於這一點,呂律師提出的藥方卻令人不敢恭維。「真的喜歡上誰、崇拜誰、欣賞誰、信任誰,這都是好事。人類的情緒裡,最好的一部份,就是愛與信任。但是我希望你可以知道,這與性,不論是擁抱、親吻、做愛,都是不相關的。只要不傷害別人,你可以因為自己心裡有慾望,而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但是,當這個人對你而言,沒有慾望可言,只有喜歡而已,你就應該當下推開他,因為這不是你要的。」

 

呂律師認為性只是一種慾望,和喜歡或愛與信任是沒有關係的,他教導孩子可以因為自己心裡有慾望,而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當你把性看得越平常,孩子被欺負的可能性就會低。你要不斷的告訴他,尊重自己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

 

呂秋遠的主張是現在中小學性平教育的基調,是社會主流的聲音,我覺得很悲哀。如果性是跟吃飯睡覺一樣那麼平常,那為什麼被誘姦會感到那麼痛苦呢?性行為是身體最親密的接觸,二人成為一體,是一種對對方最大程度的敞開、奉獻,所以自古以來才會用獻身、以身相許這樣的詞彙來形容這樣的行為,這不是陳腐的論調,而是人性自然的反應。性行為怎麼可以不是一件尊貴的事、性對象怎麼可以不是你所尊敬、愛與信任的人?怎麼會是「你心裡有慾望」就可以做?

 

那麼有尊敬、愛與信任就必須獻身嗎?錯。性是一個奇妙的禮物,它會自動帶來生育,生育養育牽涉到責任和付出,不是未成年者能承擔的。即使成年了,這責任也大到必須用婚姻來互相約束、保護。世界上沒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性行為」,性解放團體主張的「掌握身體自主權、確保安全性行為就可以盡情享受性」是一個天方夜譚。意外懷孕的後果誰來承擔?性和愛、責任、忠誠脫鉤造成的傷害有誰聆聽?鼓吹性解放者應不應該負起社會責任?我不會這樣教我的女兒。

 

那應該如何教?我認為性教育中關於性的態度應該這樣教:

一,有人認為性是尊貴的,要留給你最愛的人,應該婚前守貞,婚後忠誠,這是最安全的,雖然有人認為這太無趣。

二,有人認為性是一種娛樂,可以盡量享受,只要掌握自主權及安全性行為即可,不過要注意,並沒有絕對的安全性行為這件事,意外懷孕或感染性病的後果自己要負責,還有每個人對性忠貞的觀念不同,所以心理受創的可能性也很大,請做好心理準備。

三,人認為性可以作為一種金錢交易,可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不過同樣的,意外懷孕或感染性病的後果自己要負責,還有你被別人瞧不起時要知道那是因為別人觀念跟你不一樣,你不能要求別人要跟你觀念一樣。

性觀念可能還有其他的,性教育應該像這樣把各種對性的態度以及可能的後果並陳,讓孩子知所選擇。

 

有人說,守貞會害死人,因傳統加諸於女性的「貞操如命」的觀念會讓不慎有了性行為的女人自慚形穢,甚至自殘自殺,所以要打破這種觀念。我要說的是,守貞很重要,在婚姻裡的性行為是最美好安全的,但貞操並不是命,在神面前人人都有罪,必須認罪悔改,失去貞操者並不比其他人更有罪,但只要在基督裡悔改與神和好,神就使我們潔白如雪,毫無瑕疵,並賜我們力量,可以選擇不犯罪,活出豐富的生命。

 

人生中有平順安穩,也有驚滔駭浪,希望每個家長和孩子都做出正確的選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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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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