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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婚姻從盟約變成契約,就是人類災難的開始
2013/09/08 00:41:05瀏覽1013|回應0|推薦1

「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多人家屬」民法修正草案九月就要送進立法院了,今天伴侶聯盟並舉辦千人辦桌造勢活動。這個法案強調「平權」、「自主」,以當事人協商的契約取代婚約,法案主張「伴侶的結合不限性別,以不以性關係為必要條件,伴侶間並不負法定強制的性忠貞義務。……伴侶如果無法以合意分手,單方就可以終止伴侶契約」。

 

這個法案高舉「愛」、「自由」和「人權」的大旗,認為這樣讓所有相愛的人都彈性地擁有婚姻帶來的權利與福利,社會就實現了愛、自由與人權,我卻認為這正是人類災難的開始。

 

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制度從古延續至今,不是沒有道理的,這是上帝賜給人類的普遍恩典。傳統的家庭是自然而來,你的父母結婚生下你和你的兄弟姊妹,你們的血緣關係讓你們擁有自然而來的歸屬感和對彼此的責任感,即使家人中有缺陷或不完美,但因為有自然的責任感和愛,我們不會遺棄我們的家人。因著愛,父母對年幼兒女付出不求報償的養育之恩;因著愛,成年子女對老年父母付出無怨無悔的照顧。一個一個這樣的家庭連結成穩定的社會,人類文明才得以發展。因為家庭成員彼此有愛和責任,所以各國法律賦予家庭成員相對的權利,例如可以繼承財產,這是他們理當得的。如果夫妻彼此不忠、棄養子女、或成年子女棄養年老父母時,法律也會介入,強制執行。這樣的法律制度雖然僵硬,但卻是維持社會善良風俗、鼓勵人們發揮負責任的美德所必須的。

 

在這樣的家庭長大的小孩,自然知道什麼是「忠」、什麼是「孝」,也才能繼續學習其他美德。如果一個小孩被伴侶家庭領養,目睹他的「家長」可以隨意結合,彼此可以不忠,也可以隨時分手,我們期待這個孩子可以學到什麼美德呢?還是根本已經沒人在乎什麼美德了吧!

 

婚姻和家庭是操練人類高貴情操的地方。從基督教的角度來看,夫妻之間的關係就好比基督和教會(祂的子民)的關係。基督也就是上帝,上帝愛祂的子民,與他們訂立盟約,約定永遠不離棄他們。祂設定婚姻也是這種盟約,要我們在其中操練這種忠貞和委身,目的是要榮耀祂的名。

 

甚麼是盟約(covenant)?在一個盟約中,參與人是共同委身於比個人目標更高的目標,這個委身可能是一生之久,我們願意遵守盟約的規則,也會讓自己的私人目標有所修正。在基督徒的婚姻中,這個更高的目標是要榮耀主名,在非基督徒的婚姻中可能是光宗耀祖、發揚忠孝的美德。所以婚姻的內涵不只是愛情或友情,而有更高社會性的意義,這樣的制度也才配得到法律給予的權益和社會地位。

 

契約卻是按照自己的需要而訂,如果發現毀約對自己的利益比較大時,我們也可能不惜毀約。現在的婚姻法修正案就要把婚姻從盟約變成契約,使婚姻家庭失去了盟約的社會性意義,卻要求社會給予契約參與者他們不配得的權益和社會地位。當人們在這樣的契約中再也找不到永遠的忠貞和對更高目標的委身時,失望和虛空感是可以預見的。這是自以為比古人聰明的現代人災難的開始!

 

聽聽這首感人的《盟約》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A-VNXbzTls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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